在一個開放民主的社會裏,教育係統和非教育係統應承擔共同的教育責任。社會要幫助每一個學校在更大的學區、更多的社區和更大的範圍內相互學習。學校與學校之間可以開展在教師教育、課程改革、教學實踐、課題研究、學校改進等方麵的合作性專業支持活動,如優質學校與薄弱學校的強弱聯合,優質學校與優質學校的強強聯合,薄弱學校與薄弱學校的弱弱聯合,學校與上下遊學校的合作等都是教育係統內部共同承擔教育責任的表現。非教育係統也要承擔共同教育的責任,比如家長與學校共同溝通並參與到學校和教師的教育質量改進活動,社區居民高度信任學校並積極響應學校的呼籲,利用社區公眾的力量使某項計劃合法化等。
現今學校與家庭合作僅僅限於學校為家長提供更多的學生在校信息,家長則大多“被動的”為學校提供更多的資源或作為家長誌願者參與學校的相關工作,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相互依賴、相互促進的夥伴合作關係。學校與社區、工商業夥伴之間也不是真正的共生合作關係,他們或許互相提供資源、互相提供服務,但很容易流於形式,因為雙方並不致力於長期合作解決某個問題,也不致力於雙方共同需要得到改善的道德或務實層麵的目標,這種互動和合作根本不可能給雙方帶來文化方麵的改變。
而實際上,強調社會不同組織對教育的支援和參與,以及夥伴關係或共生合作關係的建立,對於學校的意義在於加深了學校的社會參與度,社會成員能夠參與到學生的學習中來,使學校與社會建立起橫向和縱向的資源交互網絡,為學生培養創設開放包容的大社會氛圍。
目前一些國家或地區在學校與社區更深入合作方麵展開探索[8]:比如新罕布什爾州的35個學區與一些商業機構合作,其目標是發展學生的批判性思維,特別是與高新技術和管理領域相關的技能。在進行這個項目的時候,這些商業機構就合作編寫培訓教師的課程材料,並且為教師提供了暑期培訓。再如社區商業機構和學校一起確定學生需要的技能,並且進行分析,然後轉化為課程服務於學生。接著,教師和商業機構一起為學生的未來設計新的課程。在這個過程中,教師了解和提升了相關領域的知識,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自己原來的教學風格和教學內容。學生因為擁有了社會實踐的平台和機會,而更早的培養起職業興趣和職業態度。學校、社區和家庭組成了一個更大的學習社群,為學生開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