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對學校文化育人應有的理解與認識
專業標準
“營造育人文化”第十二條標準:將學校文化建設作為學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方麵,重視學校文化潛移默化的教育功能,把文化育人作為辦學治校的重要內容與途徑。
標準解讀
學校文化是校內群體(諸如校長、教師、學生之間)以及校內群體與校外群體(包括家長、社區、社會團體、公眾等)交互影響和互動作用之下,最終形成的教育觀念、教育行為、教育情感在學校生態環境中的呈現、累積、演化和共享。學校文化正是在校內外群體之間交互影響和互動作用的過程中不斷衍生、不斷變遷、不斷被賦予新的詮釋和意義的。
優質的學校文化基於教育之道,生於校本師生,成於社會互動。對學校教育本質的理解決定著學校文化形成與發展背後的價值觀。學校文化的主要載體是師生,學校文化的發展是在學校組織的情境下發生的,因此,每所學校文化都應該帶著自身校情即師情、生情來生成其獨有的校本文化,動態發展的校本文化也是對師情生情動態發展的反映。雖然學校文化生於師情生情,但學校教育絕不是封閉的和保守的。學校擁有更開放的態度和更廣闊的社會聯係,以及使學校與社會建立起橫向和縱向的資源交互網絡,為學生培養、創設開放包容的大社會氛圍,如此方可更好地奠定學校文化的社會根基並回報社會。
相關閱讀
中小學校園文化建設係列報道之一:校園文化建設還須“添把火”(有刪減)
學校文化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學校文化能引導、鼓舞、凝聚、激勵學生。2006年,教育部下發《關於大力加強中小學學校文化建設》的通知,各地學校也在不斷探索和完善學校文化建設。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部分中小學學校文化建設隻是停留在物質建設層麵,缺少精神文化和製度文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