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爾巴特(J.F.Herbart,1776—1841)是德國19世紀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和心理學家。他將教育理論建立在倫理學和心理學基礎之上,提出了一個較為完整的教育思想體係,被稱為“科學教育學的創始人”。《普通教育學》是赫爾巴特的教育代表作,人們通常將其視為科學教育學形成的標誌,認為這部著作“不但支配了德意誌,而且普及到全世界,改變了千百年來東西洋教育界的趨勢”[10]。
一、理論基礎
赫爾巴特以倫理學論證教育的目的,以心理學論證教育的方法,而這二者都是以他的哲學思想為前提和依據的。在哲學上,赫爾巴特認為宇宙萬物都是由無數不變的、永恒的和絕對的“實在”(精神實體)所構成。人的靈魂同樣是一種不變的“實在”,與身體無關。當靈魂與肉體結合時,靈魂便與各種不同的、有組織的物質產生了關係,因此便造成了人的各種不同的心理屬性、不同的氣質和性格。靈魂通過肉體而經受著許多的感覺,並由此創造出觀念。從這個意義上說,“觀念”既是以靈魂為主體,又是以往感覺中的某些痕跡。這種“觀念”是人的全部心理生活的基礎。
在心理學方麵,赫爾巴特在“實在論”哲學基礎上,建立起觀念心理學和統覺心理學,構成其教育思想的心理學基礎。赫爾巴特認為,“觀念”是事物呈現於感官,在意識中留下的印象。一切複雜的心理現象都可以用“觀念”的活動來加以解釋,例如,情感是一些被抑製或得到“合作”的觀念,如果心靈中存在的觀念彼此和諧,就會產生愉快的情感;反之,如果心靈中的觀念相互抵觸,則會產生不愉快的情感。記憶是各種觀念的活動和遊戲,曾經被抑製的觀念重新呈現在意識閾之上,即為回憶;一種觀念被另一些力量較強的觀念排擠出去,抑製在意識閾之下,即為遺忘;觀念不遠離意識閾而可以隨時呈現,即為重現。任何觀念、任何經驗的取得都是統覺的結果。所謂“統覺”,是指人們在原有觀念的基礎上把一些分散的感覺刺激納入意識,吸收、融合、同化新觀念,並構成觀念體係的過程。這個觀念體係,則稱為“統覺團”。從觀念心理學出發,赫爾巴特將學校教學中提供給學生的一切知識也都稱之為觀念。擴大學生觀念的途徑主要依靠經驗的積累,依靠教學傳授知識,並在同時形成和增強學生的情感、意誌。兒童的各種心理活動都與統覺密不可分,教育者隻有把握統覺的活動狀態與趨勢,才能成功地教育兒童和完成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