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外教育史

第四節 俄國的教育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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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俄國的教育領導體製

俄國的文化教育發展起步較晚。1649年,英國早已開啟了資產階級革命,俄國卻在頒布從法律上強化農奴製的《會典》。農奴製的長期存在,使俄國的政治、經濟明顯落後於同時期的英、法、德等歐洲國家。17世紀末,為改變俄國的落後狀況,彼得一世(1672—1725)在積極學習西方的基礎上,進行了包括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教育等方麵在內的一係列改革。在文化教育領域,把發展教育作為富國強兵的重要手段,模仿法國和德國的教育製度,建立起俄國的近代教育製度。

1786年,俄國頒布了第一個《國民學校章程》,規定政府在中央設“學校總管理處”,負責管理全國的學校教育工作,而各縣的初級國民學校和各省的中心國民學校則由省長和總督直接領導管理。

1802年,俄國成立了教育部,除教會學校外,原來分屬於各機構的所有學校都集中在教育部的管轄之內。1804年頒布的具有自由主義色彩的《國民教育章程》和《大學及附屬學校章程》規定,全國劃分為六個學區,每個學區設立一所大學。大學不僅是高等學府,而且還是一個學區的教育行政領導機構。由校長和六位教授組成任期一年的大學委員會,全權負責大學本身和本學區的行政和教學工作,通過派遣視察員視察本學區的學校工作來實行對各級各類學校的管理。

1815年以後,沙俄政府在“神聖同盟”的支持下,強化宗教教育,對教育實行嚴密管控。1817年,將原來的國民教育部與宗教事務的管理機構統一起來,成立了“宗教事務與國民教育部”,加強了東正教對學校的控製。1835年,沙俄政府頒布新的《大學規程》,廢除了1804年規程中具有自由主義傾向的各種規定,取消了大學領導各級學校的權利,由學區督學直接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