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外教育史

第一節 夏、商時期的教育:學校教育發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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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夏朝的教育

夏朝(前2070—前1600)是我國奴隸社會的初創時期,統治疆域遼闊,由黃河南北直至長江流域。以武力開國、立國的夏朝,為滿足對內鎮壓對外征戰的政治需要,在文教政策方麵呈現出明顯的“重戎尚武”特點。其教育目的是培養善戰的武士,教育內容偏重軍事訓練,尤其重視射箭的技藝。弓箭的發明,是人類早期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射術是否精湛,往往成為社會地位高低的重要衡量條件。故而,元代學者馬端臨在《文獻通考·學校考》中,將夏代教育的特征歸納為“以射造士”。

夏朝的學校有“庠”“序”“校”三種,功能不盡相同。庠,是以養老、敬老、人倫道德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學校;序,最初為習射的場所,後發展為奴隸主貴族舉行公共活動和教育子弟的場所;校,則是以習武、比武為主要內容的軍事教育機構。

盡管關於夏朝學校教育的古籍比較匱乏且存在很多矛盾之處,但現有資料表明,在奴隸社會初期,教育事務已經成為國家行政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教育為政治服務,並且形成了初步的等級層次。學校有大學、小學之分,如《古今圖書集成·學校部》記載:“夏後氏設東序為大學,西序為小學”;亦有中央、地方之分,如《史記·儒林列傳》記載:“鄉裏有教,夏曰校。”

二、商朝的教育

商朝(前1600—前1046)是我國奴隸社會的發展時期。在此階段,生產力水平日益提高,文化積累更加豐富,教育也取得了明顯的進步。商朝是以武力顛覆夏朝而建國的,重武自然屬於情理之中。但在武力之外,商朝統治者高度重視意識形態宣傳,大力宣揚鬼神、天命等宗教觀念,試圖建立一套神權政治體係。這種政治需要投射到教育上,表現為強調禮儀、音樂等教育內容,尤其重視樂教,因為宗教活動需要音樂歌舞來渲染氣氛。鑒於此,馬端臨將商朝的教育特點歸納為“以樂造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