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成立後,中國進入了資產階級教育發展新紀元。經曆了民國初期、北洋政府時期、國民政府時期的教育改革曆程,在整頓封建舊教育的同時,確定了資產階級性質的教育宗旨與教育方針,建立了資產階級教育製度體係。
一、教育宗旨與教育方針的變遷
(一)民國成立初期的教育
1912年1月9日,民國臨時政府正式設立教育部,下設三司一廳,即專門教育司、普通教育司、社會教育司和總務廳,蔡元培被任命為教育總長,總理全國教育,著手改革民國初期的教育。
1.頒布普通教育暫行辦法與課程標準
1912年1月19日,教育部頒布《普通教育暫行辦法》和《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根據資產階級的教育要求,全麵開始改造和整頓封建教育。
《普通教育暫行辦法》共14條,主要包括:各項學堂均改稱為學校,監督、堂長一律改稱校長;初等小學可以男女同校;各種教科書必須合乎共和國宗旨,清學部頒行的教科書一律禁用;小學讀經課一律廢止;注重小學手工科;高等小學以上體操科,應注重兵式;中學校為普通教育,文實不必分科;一律廢止舊時獎勵出身;等等。
《普通教育暫行課程標準》共11條,詳細規定了小學、中學和師範學校的課程及教學時數:初等小學設修身、國文、算術、遊戲、體操等課程,根據地方情形,加設圖畫、手工、唱歌一科或數科,女子加設裁縫;高等小學設修身、國文、算術、中華曆史地理、博物理化、圖畫、手工、體操(兼遊戲)等課程,視地方情形,加設唱歌、外國語、農工商業一科或數科;中學設修身、國文、外國語、曆史、地理、數學、博物、理化、圖畫、手工、法製、經濟、音樂、體操等課程,女子加設家政、裁縫;師範學校設修身、教育、國文、外國語、曆史、地理、數學、博物、理化、法製、經濟、習字、圖畫、手工、音樂、體操等課程,女子加設家政、裁縫,視地方情形加設農、工、商之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