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仁(1472—1529),字伯安,號陽明,浙江餘姚人。曾在紹興城外的陽明洞讀書講學,自號陽明子,世稱陽明先生。他出生在官僚家庭,父親王華官至南京吏部尚書。他考中進士後,曆任各種地方官職。在任官期間,多次鎮反平亂,使他有了“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的想法。於是所到之處,製定規約,開辦社學、書院,並親自講學。1508年,因得罪宦官劉瑾被貶到貴州,在那裏開創龍岡書院,從事講學活動。此後,他又倡建、執教於濂溪書院、白鹿洞書院、稽山書院等書院。明中葉後書院興旺,與王守仁積極倡辦書院有直接關係。王守仁的語錄、文錄、雜文,由其弟子匯編成《王文成公全書》,其中反映其教育思想的主要是《傳習錄》。
一、心學與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王守仁教育思想的原理來源於與“理學”針鋒相對的“心學”。“心學”是南宋思想家陸九淵(1139—1193)把佛教禪宗“性中萬法皆見,一切法自在性”的旨義,與儒家思孟學派的主觀唯心主義結合起來,建立的與朱熹“理學”齊名的新儒家學說。二者思想最大的不同點在於,理學是客觀唯心主義,認為客觀存在於天地之間的“理”是世界的根本,人的學習就是要探究天地間的理。心學是主觀唯心主義,認為一個人的“心”才是世界的根本,也就是說“我心便是宇宙,宇宙便是我心”,天地間的真理都在自己心中,想要探究真理,就要“內自省也”,隻要做到了這一點,就可以“滿街都是聖人”。
王守仁繼承和發展了心學的理論,創立了與程朱理學大相徑庭的“陽明學派”。他十分重視教育對人的發展所起的作用,提出了“學以去其昏蔽”的思想。他不同意朱熹將“心”“理”區分為二,認為“理”並不在“心”外,而是在“心”中,“心即理”。他還認為“良知即天理”,即是“心之本體”。“學以去其昏蔽”的目的是為了激發本心所具有的“良知”,也就是“致良知”。所以在他看來,教育的作用是“明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