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1130—1200),字元晦,號晦庵,生於南劍州尤溪(今屬福建)的一個官宦世家。父親朱鬆是程頤再傳弟子羅從彥的學生,朱熹從小深受父親教誨,成年後又師從父親的同學李侗,故深得程學真傳。同時他又吸收了周敦頤、張載的思想,形成係統的理學思想體係,成為宋代理學集大成的人物。朱熹18歲就考中進士,擔任過不少地方的官職。寧宗即位初,入朝兼任侍講,但很快就被免職,後來還被列入偽學逆黨,直至他去世九年後才得以翻案。朱熹一生致力於教育和學術研究,在地方任職時總是重視教化,曾重建白鹿洞書院和嶽麓書院,親自參加書院的教學、管理工作。主要著作有《四書章句集注》《近思錄》《朱子語類》等。其中《四書章句集注》是朱熹為《大學》《論語》《孟子》《中庸》所做的注解,是宋明理學的權威性代表作,影響極為深遠。
一、論教育的作用與目的
開理學之先河的是北宋中葉的周敦頤(1017—1073),他兼容儒、佛、道諸家學派,創造了“無極而太極”的宇宙生成說,成為理學的本體論。張載(1020—1077)和二程(程顥、程頤兄弟)分別從唯物和唯心的角度闡述了理與氣、道與器的因果關係,並涉及道德性命、天理人欲等,構成理學的基本範疇。南宋中期以後,朱熹對宋代理學進行了全麵的總結和發揮,成為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和主要代表人物。
朱熹的教育思想建立在其理學思想基礎之上。朱熹認為:宇宙萬物是由理和氣兩種元素構成的。“理”是精神性的範疇,是創造萬物的本源,也是萬物運行的目的,是第一性的。“氣”是物質性的範疇,是構成萬物的材料,也是“理”的載體,是第二性的。朱熹認為:自然萬物(即“氣”)都包含著一定的“理”,每個人都具有一種天然的理性本能,而依靠這種本能的“心靈之知”,就可以接觸體認事物,了解掌握事物的規則(即“理”),這個過程就叫作“即物窮理”或“格物致知”。就一般人的內心而言,都有“人心”和“道心”兩種成分。“道心”體現天理,人心體現人欲,教育的作用就在於“存天理,滅人欲”,使“人心”服從“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