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元時期的文教政策和學校教育
(一)文教政策
宋王朝是在結束唐末五代近200年的分裂割據之後建立起來的,因此統一國家之後,確立了“興文教、抑武事”的治國策略。推行“興文教”政策,必然要尊孔崇儒。尊孔崇儒的步驟包括,在全國範圍內恢複重修被戰亂毀壞的各地文宣王廟、祭孔、封孔、封賜孔子後裔,以及在教育、科舉考試中強化經學的地位等。此外,宋代在尊孔崇儒的同時也大力提倡佛教和道教,其結果是使儒、佛、道三家在長期鬥爭中走向融合,孕育出以儒學為主體,糅合佛、道思想的新的思想體係——理學。
元朝在文教政策上針對不同族群,采取了不同政策。一方麵,對於占人口絕大多數的漢族,特別是士大夫階層,元政府延續了宋代尊孔崇儒、推崇理學的文教政策。這種懷柔政策主要是為了加強自己的統治地位,並改善其強權暴戾的政治形象,以籠絡廣大的漢族士儒,並且也確實收到了緩和社會矛盾、促進民族和解的實際效果。另一方麵實行民族分治、尚文禁武的政策。
(二)學校教育
宋代的學校教育製度是在三次興學過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就總的格局來看,宋代的學校教育製度仍大體沿用唐製,形成以國子監、太學為核心的中央官學和州縣學校為主體的地方官學兩大係統。
元代官學體製除了部分承繼於宋代以外,另增設了一些服務於少數民族統治階層的學校。大致可以分為三種類型:一是以漢文進行教學的儒學教育機構——國子學;二是以少數民族文字進行教學的教育機構——蒙古國子學、回回國子學;三是專業技術教育機構,如司天監、太醫院等政府專職機構下屬的專業學校。
(1)國子監。宋代國子監有兩種性質:一種是管轄學校的機關,稱國子監;一種是國家最高學府,專教七品以上官員的子弟,又稱國子學。最初學生人數不定,後來以200人為定額。國子監最初設監事兩人,一在東京(開封),一在西京(洛陽)。其下再設直講八人,專事任教。宋神宗元豐以後,改變章程,設祭酒一人,總管國子監,統轄所屬各校;其下設司業、參丞及主簿各一人,管理各項職務。南宋初年,也於臨安(杭州)開設了國子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