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3—262,或224—263),字叔夜,譙郡銍(今安徽濉溪西南)人。他自幼不涉經學,好讀老莊,及彈琴詠唱。嵇康做過曹魏的“中散大夫”,並與曹宗室有姻親關係。司馬氏當政後,他隱居不仕,與阮籍、劉伶、向秀、山濤、阮鹹、王戎時常聚於竹林喝酒、縱歌,世稱“竹林七賢”,成為玄學的代表人物。嵇康的著作不僅文辭優美,而且富有時代批判精神。他留給後世的有詩六十首及論著共十卷,其教育思想主要反映在《與山巨源絕交書》《難自然好學論》《養生論》《家誡》等篇章中。
一、玄學與嵇康的教育作用論
玄學是魏晉南北朝興起的一種社會思潮。“玄學”之稱的由來,是因為魏晉時期的清談之風。清談家們圍繞著《周易》《老子》《莊子》三本玄妙深奧的書展開討論,稱為“三玄”,清談的內容主要涉及有與無、生與死、動與靜、名教與自然、聖人有情或無情、聲有無哀樂、言能否盡意等形而上的問題。玄學是當時一批知識精英跳出傳統的思維方式,對宇宙、社會、人生所做的哲學反思。在正統的儒家信仰發生嚴重危機後,為士大夫重新尋找精神家園提供了話題。在眾多玄學家中,嵇康是比較有影響的一位思想家。
嵇康認為人性所反映的是自然之性而不是社會人倫之理。所謂自然之性的含義有二:一是指人的生理本性,它與萬物自然本性一樣,是先天固有或附著於形體的;二是作為人性,表現為對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求與欲望,也就是說,人首先是一個生物體而不是倫理化了的精神實體。因此,求生欲望是人生存與發展的本然要求。
嵇康從這種自然人性論出發,以強烈的批判精神否定傳統文化和儒家教育,認為自然人性的破壞和社會上存在的一切虛偽狡詐的道德淪喪現象,其根源都是因為過往文化教育發展的結果,儒家提倡的禮樂名教更是破壞自然人性、製造一切社會罪惡的根源。嵇康認為儒家名教不是社會進步,而是使人類走向虛偽,幹擾了人類那原始完善的“大樸”之心。因此他主張全盤否定儒家教育,這樣社會才會安定太平,風俗才會美化古樸,人性才能複歸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