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現代教師教育體係構建研究

3.“以師範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參與”的概念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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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頒布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加強教師教育,構建以師範院校為主體、綜合大學參與、開放靈活的教師教育體係。”[19]那麽什麽是“師範院校”“主體”“綜合大學”和“參與”呢?

“師範院校”顧名思義是指培養教師的院校,它包括各級各類師範院校,中師、師專、師範學院和師範大學。“主體”是指事物的主要組成部分。“師範院校為主體”指的是在教師職前培養方麵師範院校應該承擔主要的責任,是教師教育事業的主要組成部分。在構建教師教育體係時,其機構數量和培養培訓數量上都占主要部分。那麽何謂“綜合大學”?《辭海》對綜合大學的解釋是:“實施高等教育的學校之一。大學的一種類型。由若幹不同學科(文、法、理、工、農、醫等)的院、係組成。”[20]《現代漢語詞典》對綜合大學的解釋是:“多科係的高等學校,一般設有哲學社會科學(文科)和自然科學(理科)等方麵的各種專業”。[21]《教育大辭典》對綜合大學的解釋是:“(1)高等學校的一種。設文、理科及部分財經、政法科類的係、專業。側重進行基礎學科的教學和科學研究。(2)美國卡內基基金會關於美國高等學校分類中的一種大學。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在校學生在2 500人以上,能授碩士學位(個別學校除外)和學士學位,且一半以上的學士學位在2個或2個以上的職業性、專業性學科領域(如工科、工商管理等)裏授予。另一類是在校學生在1 500~2 500人之間,所授學士學位一半以上屬於職業性、專業性學科領域,有許多學校亦可授碩士學位”。[22]總之,“綜合大學”的判定標準是學科的多樣化和豐富程度。按照這個標準,目前我國的大學,與教師教育有關的大學,無論是師範大學,還是非師範大學,基本上都屬於綜合大學。比如北京師範大學涵蓋了除軍事學以外的12個學科門類,事實上已經是綜合大學。但由於我國在名稱上還存在著師範院校,因此本研究中的“綜合大學”是指除師範院校以外的參與教師教育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