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人的人際和諧心理——揭示中國人心理與文化的行為機製

三、畏爭的害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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畏爭雖然多有益處,如上文所講的“不爭而善勝”“不爭而能保全性命”等,但在有些時候,畏爭帶來的害處也多。因此,此處隻講畏爭的害處。

“和為貴”或“息爭”的態度,使中國人給他人一種容易相處、容易說話的感覺。然而,這種放棄“對抗”與“競爭”的態度,卻往往造成“自我”的弱化。因為,自我權利觀念的模糊,使堅強的“自我”疆界無法建立起來。在大部分中國人之間,它造成了一種將自己貶低才能獲得社會稱許的傾向,結果就形成了自我壓縮的人格。[15]這種自我壓縮的人格,很容易變成沒有“個性”的人格。例如,為了保持人際關係的和諧,中國人往往有迎合別人的傾向;有時,中國人在說出了自己的意見後,聽到別人不同的意見,就立即改口讚成;有時,自己有異議卻藏在心中,不敢說出來。這種自我壓縮人格,既然認為公然地保障自己的權益是不合法的,因此,對讓別人占便宜的容忍度就比較大,對受別人利用、擺布與控製的敏感度就會比較低。而且,這往往會縱容與姑息不合理的事情,讓它們繼續存在。因此,在與人交往中,當出現衝突時,我們應該提倡積極的謙讓,而不應提倡消極的退讓,不能喪失個體的獨立個性與維權意識。

值得注意的是,也有一些人利用他人畏爭的心理,以和為貴,低調處理,使“私了”成為一個“潛規則”,成為某些腐敗或犯罪可怕的幫凶。例如,在衝突處理領域,學者們發現,很多中國人由於擔心自己與他人的關係受到損害,在麵臨衝突的時候,不敢直接處理衝突,而是回避衝突,其目的仍然是維持彼此關係的和諧。[16]Friedman等人設計了一個實驗情境,讓實驗者設想自己的某個想法或報告被他人竊取,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害後是否會向對方討回公道呢?該研究發現,中國人比美國人更有可能選擇回避,而這樣做的目的就是擔心破壞雙方的關係。[17]因此,在麵對一些不良的社會風氣與現象或違法亂紀之事時,中國人也采取畏爭的心態,那麽,最後受害的就是自己。在波士頓猶太人屠殺紀念碑上銘刻著的德國新教教士馬丁·尼莫拉的短詩仍令人們警醒:“在德國,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成員,我沒有說話,因為我不是工會成員;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沒有說話,因為我是新教教徒;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卻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