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和為貴”在協調人際關係中的作用與價值,可以分為兩個層次。它的低層次作用是化解人際關係中的矛盾與衝突,緩和緊張局麵。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論語·顏淵》)“訟”是人際關係矛盾的激化,“無訟”是孔子的理想,目的是化解矛盾,緩和衝突,使人世間沒有訟事與爭端,這是“和”的表現和追求。這也表明,在和他人起紛爭時,“和為貴”的傳統文化不是讓我們不要和別人爭執,而是教導我們要恰到好處地去處理紛爭。沒有紛爭的社會是不存在的,通過道德教化避免紛爭發揮作用的空間有限,關鍵是糾紛如何得到恰到好處的解決。“和”的高層次作用是指社會成員之間通過彼此的信任、理解和溝通,同心同德,協作共贏,這是一種互為目的、互相新生的關係,是“人和”的最高境界,亦即達到上文所說的“真和”狀態。例如,戰國時期,藺相如處處退讓,是以國家利益為重,才不計較私人恩怨。而當廉頗聽了藺相如的話之後,他認真反省,知道自己有錯,就脫去上衣,把荊條綁在背上,由門客引導著到藺相如府中請罪。他見到藺相如說:“我是個粗鄙無知的人,竟不知道您如此寬宏大量!”藺相如忙扶他起身,兩人從此結為生死之交。藺相如對於廉頗的無理,並沒有耿耿於懷,而是從大局出發,向廉頗闡明了將相和對國家的重要性。最後,二人言歸於好,這使得秦國再不敢小看趙國。可見,和氣的局麵既是個人之幸,又是國家之幸。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以和為貴,化解人際間的矛盾,鏟除隔閡,同時也要善待他人,不要因他人的一點過失就咬住不放,這樣人與人之間才會保持和諧的狀態,達到“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理想境界。
和的對立麵是不和。中國人在倡導和的正麵價值的同時,還揭示出不和的負麵價值,使人們看到不和的巨大代價。不和,對於國家來說,意味著發生動亂;對於家族來說,意味著家事不興;對於兄弟來說,意味著外人欺侮;對於夫妻來說,意味著奸人作怪;對於朋友來說,意味著歹人作邪;對於個人來說,意味著晦氣、倒黴。總之,不和有百害而無一益,實在是國家、家族、兄弟、夫妻、朋友和個人都應該千方百計避免發生的。[4]“將相不和,國有大禍”“將相不和鄰國欺”“家不和,家不興”“家失和氣,禍在頭裏”“家不和,外人欺”“兄弟不和鄰裏欺”“夫妻別扭,奸人搗鬼”“夫妻不和,奸人作怪”“朋友失和,歹人喜”“人不和,人晦氣”。這些諺語一直流傳下來,就是在不斷地提醒和告誡中國人為人處事要以和為貴,更要盡力避免各種關係的不和。而且,中國是一個極講“人情”的社會,在處理人際關係中的矛盾時,往往很難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收到好的處理效果,而是更多地動之以“情”,而不是以“理”服人。也就是說,情感是人際關係的核心。因此,處理人際關係的積極有效的方法是“和為貴”,而大可不必逢事非鬧個水落石出不可。由此可見,“和為貴”的心理既在人們的行為中表現為追求人際和諧,同時它反過來又是實現人際和諧所必需的一種重要的心理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