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人的人際和諧心理——揭示中國人心理與文化的行為機製

三、中國社會的人際和諧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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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來看,若要厘清中國社會中人際關係中的和諧類型,則不得不考慮清楚中國社會中的人際關係的本質。隻有了解清楚中國社會的人際關係及其形成的不成文的交往規則與人際取向,才能更好地認清中國社會的和諧方式與類型,並理解其中潛在的轉化機製,做到較好的社會人際適應。例如,在日常生活中,社會道德規範鼓勵年輕人在車上給老弱病殘讓座,雖然有人遵行,但也常發現,還是有部分人不會這麽做。而一旦遇到的是熟人,則彼此都會殷勤禮讓。這種和氣與謙讓,並非是與陌生人的交往之道,隻在熟人之間才能發揮作用。因此,“中國式和諧類型”理應建立在對“關係”的考量上。從以上中國社會中三種人際關係的區分到三種交往原則的確立,再到六種人際取向的細化,已經非常清晰地勾勒了中國社會的人際交往關係。因此,若根據“差序格局”中人與人的親疏關係以及在對待不同親疏關係的人中考慮的“情”與“利”等因素,將其作為一個中介變量,參考以上各種社會心理學的觀點,則中國人的人際和諧心理可以分為三類:情感性和諧、混合性和諧與工具性和諧(見圖4-5)。三種人際和諧分別發生在不同的人際關係圈層中,表現出不一樣的特征。

圖4-5 中國社會的三種人際關係及其和諧類型

(一)情感性和諧

情感性和諧主要發生在親人之間或家人關係中,如親子關係、夫妻關係以及兄弟姐妹關係等關係圈層中。情感性關係往往以親密的血緣關係為基礎,當然有時也包含親密、感情深厚的人之間的情義。親人關係通常都是一種長久而穩定的社會關係,個人和親人建立這種關係主要滿足其關愛、溫情、安全感和歸屬感等情感方麵的需要。在情感性關係中,交往雙方主要存在責任關係。責任關係是交往雙方相互負責的關係。如父慈子孝、夫唱婦隨等都是一種責任與義務,既為責任與義務也就不需要去考慮彼此之間交往的得失或是否公平的問題了。親情的要求是隻講付出,不講回報的。在情感性和諧中,家庭成員彼此之間以“責任關係”來交往並表現出較多的真誠性和諧行為,每一方都對對方具有真心、責任心,並趨向於對對方負責,真心願意為對方付出而不計回報,竭盡所能地做出有利於對方的和諧化行為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