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人的人際和諧心理——揭示中國人心理與文化的行為機製

一、儒家的人際和諧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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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是中國傳統儒家的基本精神。春秋戰國之際,正是禮崩樂壞之際,孔子等儒家學派希望通過恢複周禮,以“禮”治理社會,以“禮”規範社會活動中人與人的關係,並維持社會秩序和諧。在儒家看來,之所以要注重“和”,是因為“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禮記·中庸》)。孔子的社會理想的本質就是一個“和”字。他希望社會秩序達到一種和諧的狀態,實現長久的和諧。在儒家思想中,“和”有著豐富的內涵:一是指和諧,即事物或要素之間的一種協調平衡狀態;二是指合作,即人與人之間相互配合的行為;三是指謙和,即為人處世的謙讓和氣的態度。[46]“和”既是人際調和的手段,更是人際和諧的狀態。在建立和諧人際交往及和諧處事哲學方麵,儒家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指導方案。

(一)以“禮”作為人際交往的基本規範

為實現人際和諧,減少人際衝突與誤解,人們必須先掌握共同的、適宜的社會交往規則或者說社會習俗與道德規範。按照現代的話來講,社會關係想要和諧,關係中的主體必須各按角色規範行事,以滿足對方根據角色規範所形成的期望行事。這樣,孔子承續周禮,由親親而言仁,由尊尊而言義,以“正名分”重新界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主從隸屬關係,並建立各項倫理綱常,規範各級各類人的行為標準。孔子認為:“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論語·子路》)所謂“名”就是周禮規定的每個人的社會位置,所謂“正名”就是強調人的身份地位的差異,規範各色人等的言行等。這樣,儒家所構建的“禮”的實質是人們的行為準則,是一種社會秩序或者行為規範,使社會道德規範得到基本體現。個體的一切社會行為都應當合於禮,即無論是視、聽、言、行都要受禮的約束。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這正強調了人在日常生活中也要一絲不苟地恪守禮,時刻以禮來約束自己,遠離一切非禮的東西。孔子說:“恭而無禮則勞,慎而無禮則葸,勇而無禮則亂,直而無禮則絞。”(《論語·泰伯》)這就是說,過分恭敬,而不約之以禮,就未免勞倦;過分謹慎,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流於膽怯懦弱;過分敢做敢為,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盲動闖禍;過分直率,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尖酸刻薄。恭敬、謹慎、勇敢、直率本來都屬於人的好品德,但孔子認為,如果發揮不當,或不用禮來約束,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