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由於氏族解體不充分,血緣宗法製度被保留下來,因此,個體與宗族之間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祭祀)上仍然有著緊密的聯係,處於一種交融互涉的依賴關係中——一損俱損,一榮俱榮。如《儀禮·喪服·傳》中:“大宗者,尊之統也,大宗者,收族者也,不可以絕。”“異居而同財,有餘則歸之宗,不足則資之宗。”又如《禮記·曲禮》說:“支子不祭,祭必告於宗子。”為了使大家能安於這種社會結構,社會倫理從小便訓練人們以家族團體的興盛與人際關係的維護為重,而以個人的意見、愛憎或榮辱為輕;從小到大,人們必須學會把握自己的身份,安於自己的本分,以使個人融入以家族為主的群體生活之中。經由如此這般的社會化,傳統的中國人大都會形成他人取向的性格特質,產生注重人際關係、社會關係和諧的道德心態。[38]
所謂他人取向,是指一種以人際關係為中心的認知與行為傾向。其特點是注重在人際網絡或團體關係中表現出適當的角色行為,以維持自己與他人的良好關係。在這種認知與行為的傾向下,個人生活的重點是應付他人,以使他人對自己不致有不良的印象。現代許多學者多以諸如社會取向(social orientation)或集體主義(collectivism)之類的概念來描述中國人的價值觀念和行為[39]。黃光國認為,儒家倫理、社會取向和集體主義等抽象層次甚高的概念,其實是通過一套由“人情”“麵子”“關係”和“報”所構成的社會機製而對中國人的社會行為產生實際的影響[40]。楊國樞提出,中國是“社會取向”的社會,社會取向是指個人與周遭環境建立並維護和諧的關係,將自己融入,以有效地達成集體及社會關係性目標的傾向。楊國樞認為,中國人相當重視外在的社會情境和社會現實,並且非常在意別人的看法,常常為了符合社會情境的特征與要求,違背自己的原意,表現出適合那個情境的反應,以迎合外界。他提出,中國人的社會取向有以下幾個重要特點。第一,強調人際或社會關係的和諧。中國人往往寧可犧牲個人的許多利益也要努力維持和諧的人際關係,起碼要維持一種表麵的和諧關係。第二,重視別人的意見或批評。中國人對他人的、家庭的或社會的意見和評價,看得比個人的好惡和評價還重。第三,重視因人、因時、因地製宜。“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外在情境一旦改變,個人的態度與行為也必須加以配合,以使自己的言行能時時具有社會的適應性,並能維持和諧的人際關係。能識時務,因人、因時、因地製宜,維持外表和諧得體的人際關係,才是社會生活的重點所在。第四,習於壓抑自我以求和諧。中國人因特別重視表麵社會關係的和諧,便格外講求壓抑自己,最好少活動、少說話,不把心中真正的意見表達出來。對“君子欲訥於言,而敏於行”(《論語·裏仁》)最為推崇。第五,強調反求諸己而不外責。反求諸己是標準的中國人應有的做法。為了維持外界關係的和諧,常常先怪罪自己。由以上特點可知,中國人的社會取向的主要作用在於應付外界,希望能夠維持自己跟別人的良好關係。[41]也有許多學者認為,中國及東方社會文化主要是集體主義取向。楊國樞提出,在一個以農業經濟為主的社會裏,必須以持久而穩定的小團體作為運作的單位。最能持久而穩定的小團體當然是以血統為基礎的家族,於是,家族的維護、和諧及團結成為最重要的事情,進而自然形成以個人為輕而家族為重的集體主義。[42]李慶善也認為,集體主義是一種社會生活方式,也是個體對待社會和他人的行為方式。對於具有集體主義人格的人,把他叫作“集體人”,擁有一組典型的人格特征,其中之一是追求集體內部的和諧和團結,對不和及渙散十分敏感,由衷焦慮;極力避免矛盾衝突,千方百計地逃避爭鬥和分裂;以和氣、合群、人緣兒好、善處、寬容、不挑剔、不攻擊作為做人處事的規範。[43]從這些行為表征來看,在宗法製和家國同構思想的影響下形成的“他人取向”或“社會取向”的觀念均相當有力地描述了中國人人際和諧的心理與行為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