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尚和諧是中國人普遍的社會心態
“和”是中國文化的精髓。從字麵上看,“和”,一般讀作hé,在《現代漢語詞典》中主要指“和諧、和睦”之義。[2]中國傳統文化中主要有“和”“和合”“和為貴”“和而不同”等表述,現代漢語中則多用“和諧”一詞進行表達。在一般意義上,尚“和”即可理解為崇尚或注重和諧、和睦,如注重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和諧,或是人與人相處的和睦等。
崇尚和諧是中國人的一種普遍的社會心態。所謂心態,泛指一定曆史時期中人們的心理狀態或精神狀態。它表現為心理的集體特征,指某個民族、某個人類群體特殊的思想和感覺方式,具體指涉影響著個人、人類群體和各民族思想的全部輿論、習俗、傳統、信仰和價值體係。它構成特定社會的價值—信仰—行動體係,而且這一體係常以“集體無意識”的形式積澱在特定的文化中,並構成最基本的層次,諸如人們對生活、死亡、愛情、性、家庭、宗教、節日、各種政治和社會問題的基本觀念、態度及行為方式等。[3]按此理解,社會心態則指人們長期積澱起來的意識和心靈深處的穩定性傾向、定勢。社會心態主要通過個體的價值取向、思維方式、行為模式、情感態度等知、情、意的結構表現出來。社會心態屬於社會心理,是社會心理的存在或表現“狀態”。[4]並且,社會心態是在一定時空環境和文化背景下形成並為大多數社會成員表現出來的普遍的心理特點和心境狀態。它一旦形成就會保持相對穩定,不會輕易改變,並直接影響人們的行動趨向和行為選擇,進而對社會穩定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因此,將“和”或“和諧”納入社會心態的範疇,從廣義上講,尚“和”的心態即指一種尊崇或注重和諧、和睦的社會心理現象。由於自古以來中國人一向推崇“和”,導致崇尚和諧或者說尚“和”已經成為中國人的一種集體潛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