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從事農業生產而不得不依附於土地的中國社會人口較多,導致大多數中國人的生存空間很狹小,很少出現變動,從而在中國古代乃至現在的一些古典村落中,由農耕經濟形成了自然經濟區域性的小型社會。“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老子》)在這種封閉性的小型社會環境中,大家抬頭不見低頭見,導致人際關係相對穩定,人與人之間彼此知根知底,這樣就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個所謂熟人(沒有陌生人)的社會。[28]這種生活模式,形成了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家族社會和以地緣關係為紐帶的同一地區的鄰裏社會。例如,現代中國的一些村落仍沿襲著家族製,有些村落幾十戶人家均為同姓,甚至還有自己的祠堂,整個村落就像一個大家族。這種血緣的親疏讓村落內部的人都能聯絡在一起。俗語有雲:“一表三千裏,沾邊就是親”“打斷了骨頭還連著筋”,濃厚的血緣、血親關係,加之中國千年“忠”“孝”文化的影響,致使熟人社會中的個體趨向於集體價值取向,特別重視社會與家庭的集體性。人與人之間大都保持著這種和睦融洽、相依相偎的關係以及和諧融洽的氛圍。翟學偉認為,中國農耕文化所帶來的交往模式偏重於固定關係的向度。時效性長的首要原則是交往的秩序問題,因為,唯有秩序才可以保證交往的順利進行。“禮”是維持長效有序交往的最合適規範。以禮建立起來的秩序會把“和諧”作為其思想的核心。[29]
同時,熟人社會又必是一個重人情的社會。[30]在人情社會裏,人與人之間相互交往時必須重視人情、麵子和臉等,待人接物必須講究“人情世故”,在處理人際關係時要做到“合情合理”“通情達理”,切忌“撕破臉皮”。否則,既會受到來自社會輿論和群體規範等方麵的壓力,也會受到自我良心的譴責,甚至會由此釀成悲劇。在熟人社會中,祖輩們便流傳下來這樣的社會經驗與教訓:若與人交往以“和”為貴,則最易順人情,最易維護交往雙方的臉麵;反之,與人交往“不和”或相爭,則最易逆人情,最易撕破臉皮。正如史密斯所說:“即使在最憤怒的時候,中國人也沒有忘了時刻保持‘麵子’。有誰見過在吵架的時候,會有人和勸架的和事佬打起來,並責怪他多管閑事呢?實際上,中國人即使在最憤怒的時候也是希望和平的,這一點主要表現在一種抽象的意義上。”[31]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在熟人社會中,中國人形成的“麵子”“人情”“關係”等社會活動實際上在最終端都與其潛意識中存在的“求和避爭”的心理是分不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