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和”的含義多達26種,不過,從心理學角度來看,在“和”的這26種含義中,隻有8種含義與心理學有密切關係,其餘18種含義與心理學沒有任何關聯。同時,從字義上看,在“和”的26種含義中,“和”的本義是“調和;調治;調校”。若進一步分析歸納,“和”的本義主要有以下兩種。
(一)調味
這樣,“禾”要成為美食,必須經過廚師調配五味(和五味)才成,此種由口所體現出來的“調”即是“和”。《說文·言部·調》說:“調,和也。”而據《集韻·過韻》解釋:“和,調也。”《周禮·天官·食醫》說:“食醫掌和王之六食、六飲、六膳、百羞、百醬、八珍之齋。”鄭玄注:“和,調也。”可見,“和”與“調”可以互訓。這充分表明,“和”的本義之一是“調味”。《呂氏春秋·孝行覽·孝行》說:“熟五穀,烹六畜,龢煎調,養口之道也。”其中,“龢煎調”指調節甜、酸、苦、辣、鹹五種味道,使之成為適宜的味道,從而達到保養身體的目的。因為在《呂氏春秋》看來,一個人若經常吃太甜、太酸、太苦、太辣或太鹹的食物,容易影響身體健康。正如《呂氏春秋·季春紀第三·盡數》所說:“大甘、大酸、大苦、大辛、大鹹,五者充形則生害矣。”這表明,“龢煎調”講的就是“龢”的這一本義。正由於“和”的本義之一是“調味”,所以,“和”才能與“盉”通用,並且“盉”最終被“和”所取代。
(二)調聲
“和”的另一本義是“調聲”或“和聲”。與“調味”類似,“調聲”的含義與用法也有兩種:用作動詞,指“調和五聲六律”這一動態過程,也就是“調音”或“調聲”之義;用作名詞,指“調和五聲六律之後得到美妙和諧的音樂”這一靜態結果,也就是“聲音相應和諧”之義。《漢語大字典》對“和”與音樂相關的解釋也有三種:①古樂器名,小笙。《爾雅·釋樂》:“大笙謂之巢,小者謂之和。”《儀禮·鄉射禮》:“三笙一和而成聲。”鄭玄注:“三人吹笙,一人吹和。凡四人也。”②古代音樂術語,指單純以吹奏樂器吹奏。《爾雅·釋樂》:“徒鼓瑟謂之步,徒吹謂之和。”③古代樂曲最前麵的部分,猶今之引子。[18]從邏輯順序來看,是先有“調和五聲六律”這一動態過程,然後才有“聲音相應和諧”這一靜態結果。從這一意義上說,“和”的本義仍是先作動詞用,指“調音”;然後才作名詞用,意指“聲音相應和諧”。因為,與美食需要經過廚師調配五味(和五味)才能生成的事實類似,美妙的樂曲也需經由樂師調五聲和六律才能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