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人相和,除了“寬以待人”外,還要“嚴以律己”,尤其是在與人發生矛盾後,更要反求諸己,堅持積極的調和與溝通。在人際交往中,有時難免會與人發生矛盾,矛盾的發生本已危及“和”的存在,若再不采取得當的措施,就可能將辛苦建立起來的和睦人際關係毀於一旦;假若補救措施得當,也可能化幹戈為玉帛,恢複或重新建立和睦的人際關係。那麽,與人發生矛盾後應遵循什麽原則呢?中國人一貫主張應遵循調和溝通的原則。而為了盡快恢複或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以便減輕或消除由不和諧人際關係給自己心靈帶來的壓力與緊張,在調和與溝通的過程中,大多數中國人又傾向於將引起矛盾的過錯歸因於自己,認為隻有這樣做才可證明自己誠心修好的心意,也容易得到他人的諒解,從而使矛盾盡快化解。這就是俗話講的“正人先正己”與“嚴以律己,寬以待人”的道理所在。用先哲的話講,即如《論語·衛靈公》說:“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則遠怨矣。”人與人之間產生矛盾時,要求責於自己,而不是從對方身上挑毛病、找借口,這樣就能遠離怨恨,人際關係也就趨於和諧了。朱子《論語集注》說:“責己厚,故身益修;責人薄,故人易從。所以人不得怨之。”責己厚、責人薄,本身就是一個道德提升、修身養性的途徑。人們常說“小人無錯,君子常過”,“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等。這看似矛盾顛倒的兩句話,實則包含了儒家推崇的反己修身的君子之風。因為遇事以後,小人從不會認為自己有過錯,第一反應是尋他人之過;而君子恰恰相反,總會先從自身找原因,因此看起來常有過錯。《禮記·坊記》說:“君子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後己。”凡事看重別人,先去顧及別人的感受,這樣人們相互之間就能多些寬容與諒解,社會自然也就會溫馨和諧。如果矛盾產生後,隻盯著對方的不是,而不反躬自省,從自身尋找原因,結果隻有增加怨恨、激化矛盾。這些都是強調正己為先原則在化解矛盾中的重要性。“求諸己”的做法一般有以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