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際交往的過程中,要善於運用“中庸之道”妥善處理好各種人際關係。早在春秋時代,孔子就大聲疾呼:“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論語·雍也》)孔子把“中庸”視為最高的美德。《禮記·中庸》具體發揮了孔子的“中庸”思想。所謂中庸之道,即待人接物不偏不倚,折中調和的處世態度。中國古人把“中庸之道”看作為人處世的最高原則。它的基本要求是在視、聽、言、動等方麵既不能“過”,也不能“不及”,為此就要在內心品性上進行嚴格的修養,通過“正心”“誠意”“居敬”“慎獨”等工夫,根除一切偏激過枉的情緒,壓製或淨化一切可能帶來紛爭的欲望,塑造“與人為善”“推己及人”“致虛守靜”“和為貴”“為人謙和”“融洽和氣”“仇必和而解”等精神品格,最後達到人與人、身與心、群與己、天與人的最高和諧(太和)。按照《易傳》中的哲理,“保合太和,乃利貞”,求得了和諧,人們便獲得順利發展的根本保證。和諧意味著人對世界沒有任何非分的欲望,意味著清心寡欲、安貧樂道、與世無爭、與人無爭。自然經濟時代的物質匱乏似乎可以通過這種精神上的和諧去彌補和平衡,“安分守己”的為人之道可以外化為互相謙讓、和平相處的人際關係之和諧。[30]當然,“不偏謂之中,不易謂之庸”,這樣的境界,其實是一種很難企及的道德理想。孔子就曾感歎:“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人們在行事上,要麽“狂”(過),要麽就“狷”(不及),能夠“發而皆中節”的,實屬鳳毛麟角。魯迅曾說,中華民族常常自命為“愛中庸”“行中庸”,其實行事總是偏激。曆觀古今,“中庸”真是難得很。中國人有時也奉行“中庸”,但那是一種“偽中庸”。“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莊子·齊物論》),“和稀泥”而已,對什麽事都來一個模棱兩可,不做決斷。真正的“中庸”不易得,便出現了騎牆派的和事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