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者格羅弗·斯塔林指出,回應(responsiveness)是一個組織對公眾提出的政策變化這一要求做出的迅速反應,也可以說是政府對公眾所提要求做出超出一般反應的行為。某些時候,回應可以是政府首先主動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甚至是首先確定問題的性質。[2]本研究所討論的教育網絡輿情回應包括兩層含義:一是言語反應,如主動表態、公布處理方案或結果等;二是行為反應,即在可能的情況下根據公眾的訴求立即處理相關問題。綜觀2017年熱度較高的24起教育網絡輿情事件,從態度、速度、內容和技巧四個方麵來看,其回應存在以下四大特征。
(一)回應態度主動者占比較高
2017年的教育網絡輿情回應中,大部分回應主體的態度較為積極,學校或其他相關部門能夠主動聯係媒體或者使用官方自媒體等平台及時發聲。考察的24個案例中,17例主動回應,占比71.0%。例如,“江蘇大學研究生醉酒猝死導師飯局”事件中,學校先後兩次將通報發給了《揚子晚報》,借媒體的影響力告知公眾調查和處理結果,並對公眾後續的疑問進行第二次說明,主動請求諒解。“複旦大學博士論文抄襲”事件中,在輿情發酵的24小時內,學校便主動在官方微博上進行首輪回應,表明官方對此事的重視,並稱將立即啟動調查程序。
但也有一小部分回應者態度相對被動,或是因為對輿情回應沒有把握,待媒體前來采訪才被動發聲。“江西一學生投訴補課收費遭勸退”事件本身的投訴問題已經持續了幾個月,學校沒有穩妥處理,9月產生“勸退”輿情時,幾天內校方都沒有主動給出解釋,輿情持續了近半個月,校長才回應稱這是班主任假借學校名義的個人行為,又掀起了一波輿情。
(二)回應速度整體較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