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城市老年教育發展迅速,但發展不平衡,即使有的做得比較好,但也有不少問題亟待解決。
(一)老年學校管理體製多頭領導,交叉管理
社區老年學校的主辦與隸屬問題不僅關係到社區老年學校在社區發展中定性與定位的問題,還關係到它在社區中的發展地位、作用和方向等。
在老年教育管理權責的劃分上,目前有三種情況:一是把老年教育歸口於老齡工作,由老齡委、民政部門管理;二是把老年教育歸口於老幹部工作,由黨委老幹部部門管理;三是把老年教育歸口於教育工作,由地方教育部門管理。
在管理體製上呈現出多種形式。目前老年教育的管理及參與部門涉及老齡辦、教育局、街道、老促會、老年人協會。管理方式有三種:一是區級老年大學辦學的資格審批權歸教育局,屬於民辦非學曆培訓機構,上級主管部門是教育局。也有的區級老年大學由老齡辦、教育局合作管理。還有的是區老幹部局直接管理的老幹部大學。二是社區老年教育原則上是由老齡辦或者老幹部局牽頭,由設在老年大學的老年教育協調機構管理。三是街道、居委會一級的社區老年學校,以社團活動為主要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動,則由居民科、宣傳科、文衛科、婦聯、老年人協會等相關部門分別管理。
例如,北京市朝陽區老年大學作為開展老年教育的重要載體,卻不歸朝陽區教委管理,朝陽區的老齡委負責全區的老齡工作,但卻不負責管理老年大學,區老幹部局隻負責離退休後的老幹部教育工作。委辦局各自設立的老年大學以及各街(鄉)成立的老年大學、老年活動中心都沒有形成統一的領導體係,沒有統一的管理部門,基本處於各自為政、獨立發展的狀態。由於教育管理權責的不統一,長期以來老年教育的管理沒有形成體係,出現交叉管理、政出多門、互相推諉的現象。這種現象的存在,導致老年教育的許多問題無法解決。如難以集中力量進行推動,難以進行教育和教學統一的規範要求,難以進行老年教育統計等,嚴重製約了老年教育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