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終身教育卷

一、普通高校繼續教育的發展曆程

字體:16+-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普通高校繼續教育經曆了恢複發展、快速發展和內涵發展三個階段,逐漸形成了多元化的辦學和服務體係。

(一)恢複發展期(1978—1985年)

“**”十年,我國教育遭受了嚴重的摧殘,普通高校繼續教育的發展基本停滯,函授教育、夜大學基本停辦。改革開放以後,大批因受“**”影響而無法正常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有著強烈的學習願望,而普通高等教育能夠提供的全日製教育入學機會又相對較少,因此快速恢複普通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就成為當時特定曆史條件下的必然選擇之一。為了快速恢複發展普通高校繼續教育,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在積極引導、政策保障、機構設置等諸多方麵進行了努力。

1980年9月,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大力發展高等學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學的意見》,指出發展高等教育應該貫徹兩條腿走路的方針,采取多種形式辦學,高等學校除辦好全日製大學外,還應根據本校情況積極舉辦函授教育和夜大學。受此文件影響,我國高等學校開始大力設立繼續教育機構,積極舉辦函授教育和夜大學,發展學曆補償性質的普通高校繼續教育。從舉辦高校來看,1980年全國有93所普通高校舉辦函授教育、夜大學,1985年達到591所,其中有331所舉辦了函授教育,有410所舉辦了夜大學教育。從在校生規模來看,1980年函授教育、夜大學的在校生規模為188 736人,1983年則達到了264 527人。

在引導普通高校大力發展繼續教育的同時,國家教育行政部門也通過積極的政策調整和完善,激勵廣大求學者積極參加高校繼續教育。《關於大力發展高等學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學的意見》對接受高校繼續教育的學曆、學位授予做了進一步規定,指出國家承認高校繼續教育學曆,並按規定擇優授予學位;在職人員的函授和夜大學畢業生,在工作使用、評定職稱和進行套改等問題上,與全日製高等學校畢業生同等對待。該文件還解決了函授教育和夜大學納入高等教育事業計劃的問題。198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於職工大學、職工業餘大學、高等學校舉辦的函授和夜大學畢業生若幹問題的請示》,對普通高校繼續教育畢業生的待遇問題給予進一步明確規定,明確高等學曆繼續教育畢業生必須達到全日製高校同類畢業生水平,享受同等待遇。這就從政策激勵和保障方麵充分調動了學習者參加高校繼續教育的積極性和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