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以來,普通高校先後開辦過夜大學、函授教育、成人脫產班以及作為主考院校開辦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多種學曆繼續教育。改革開放40年來,國家針對普通高校繼續教育出台了一係列發展政策,這些政策更多聚焦學曆繼續教育方麵。因此,為了更好地梳理普通高校繼續教育政策演變,下麵按照成人高等教育(含函授、業餘和脫產)與網絡教育(現代遠程教育)兩種主要辦學形式進行分析總結。
(一)成人高等教育
我國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最早可追溯到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創辦的夜大學。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創辦了馬克思主義夜大學,1951年劉少奇同誌親自批準中國人民大學函授教育方案,開創了我國舉辦正規成人高等教育的先河。其後,我國高等學校紛紛開辦夜大學和函授教育,為新中國建設培養了大批優秀人才。
“**”十年動**,成人高等教育事業中斷,直到“**”結束後,改革開放政策實施推動了其恢複發展。1977年8月,鄧小平在科學和教育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談到“教育還是要兩條腿走路。就高等教育來說,大專院校是一條腿,各種半工半讀的和業餘的大學是一條腿”[3]。因此,以職工、幹部為主要教育對象的成人高等教育,被黨和國家視為實現國民經濟調整的一個重要措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開始恢複發展。1980年,國務院批轉教育部《關於大力發展高等學校函授教育和夜大學的意見》,指出發展高等教育應貫徹兩條腿走路的方針,采取多種形式辦學,高等學校除辦好全日製大學外,還應根據自己學校情況積極舉辦函授教育和夜大學。1983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關於職工大學、職工業餘大學、高等學校舉辦的函授和夜大學畢業生若幹問題的請示》,對高等學校本科或專科畢業學曆的畢業生,其使用、見習期和工資待遇等進行了規定。1984年,教育部、財政部聯合頒發《關於成人高等學校一九八四年由省、市、自治區統一招生考試的通知》,開始實行由省、市、自治區統一招生的新方法。同年,教育部發出《關於重新研究函授部、夜大學發展規模的通知》,要求各院校根據本校情況,結合教育部提出的原則意見,修訂發展規模,盡可能多辦專科,多辦社會上急需專業,使人才培養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這些文件推動了高等學校函授教育與夜大學的恢複與發展,人才培養規模逐年增加,管理製度逐步完善,中央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成人教育管理機構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