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職業教育卷

一、最新的支持政策

字體:16+-

2014年,國務院出台了《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規定:“引導支持社會力量興辦職業教育。創新民辦職業教育辦學模式,積極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職業教育……探索公辦和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購買服務的機製。”

同年,在教育部等六部委發布的《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建設規劃(2014—2020年)》提出,要加快民辦職業教育發展步伐,通過一係列措施放寬民辦職業教育的政策束縛,鼓勵民辦職業教育積極創新辦學模式,為民辦職業教育發展創造有利環境。

專欄4-4 《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建設規劃(2014—2020年)》節選

完善鼓勵社會力量辦學的政策環境。充分發揮社會力量舉辦職業教育對加快建立現代職業教育體係、激發職業教育發展活力的重要作用。完善各類職業院校設置標準,建立公開透明規範的民辦職業教育準入、審批製度,穩步擴大優質民辦教育規模。鼓勵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院校,到2020年,大中型企業參與職業教育辦學的比例達到80%以上。各地要把社會力量舉辦的職業院校納入教育發展規劃,推動民辦職業院校分類管理試點,健全政府補貼、購買服務、助學貸款、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製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對辦學規範、管理嚴格的民辦職業院校,逐步實行在核定辦學規模內自主確定招生範圍和年度招生計劃的製度。

創新民辦職業教育辦學模式。支持發展一批品牌化、連鎖化和中高職銜接的民辦職業教育集團。積極支持各類辦學主體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舉辦民辦職業教育,探索發展股份製、混合所有製職業院校。開展社會力量參與公辦職業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製職業院校試點,允許社會力量通過購買、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辦學活力不足的公辦職業院校。鼓勵民間資本與公辦優質教育資源嫁接合作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擴大優質職業教育資源。鼓勵企業和公辦職業院校合作舉辦混合所有製性質的二級學院。允許社會力量以資本、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辦學並享有相應權利,探索在民辦職業院校實行職工持股。鼓勵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職業院校建設股份合作製的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