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按照什麽目標來組織,取得何種結果,與國家教育製度的基本價值密切相關。[1]現代教育是指由政府向社會成員提供,可以為每個社會成員消費的最基本的教育服務的總稱。它是從多種觀點出發,有目的、有計劃地加以組織和運籌的,目的是實現廣大國民的教育福利。[2]在此意義上,現代的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具有顯著的公共性,公共性構成了現代教育最基本的特性。
從教育的功能層麵看,教育的公共性是指教育直接使個人受益、間接使社會受益的責任與功效。教育直接服務於學生學習並影響個人能力與發展、家庭狀況,可以為個人帶來合法的、可觀的收益。同時教育會影響學校、社會、團體及社會文化的應有狀態和國民經濟的發展,通過促進人的全麵發展來推動社會的全麵進步,是一個與包括經濟在內的文化社會的維持、發展、重組、再生產有關的事業,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改革開放40年,大力發展教育並積極采取措施規範主體行為,是我國教育政策與立法變遷過程的主要內容,也是將維護和提升教育的公共性作為目標價值,並在教育改革與發展中具體落實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