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與政策同屬於社會規範。社會規範是調整人們社會關係的行為規則,是人們社會行為的規矩、社會活動的規則。它是人類為了社會共同生活的需要,在社會互動過程中衍生出來,約定俗成,或者由人們共同製定並明確施行的。任何主體的社會行為對社會生活及社會秩序都有著直接的影響,因而需要有一定的社會規範加以規定。20世紀以來,法律與社會的聯係愈發密切,並向社會各個方麵滲透。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都開始通過法律來調節,新興的法律部門不斷湧現。可以說,現代國家的發展,正是在法律的規範和促進下得以實現的。政策作為執政黨在一定曆史時期,為調整特定的社會關係和實現特定的任務而規定的路線、方針、規範和措施等,也是現代國家推動社會進步、協調社會發展的一種重要形式,與法律關係密切,相輔相成。在40年中國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過程中,特別是在教育立法從無到有、從粗陋到初步體係化的過程中,教育政策無疑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
教育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極其重要的、廣泛存在的社會實踐活動,它與國家和社會的經濟發展、人才培養密切關聯。18世紀以來的社會現代化進程給予教育的最大影響就在於孕育和產生了普及的、社會化的、與現代工業相結合的現代教育,它區別於以往任何一種教育的一個特征就是教育教學活動的日益複雜化。而任何國家要對教育進行有序的、科學的管理,就必須把教育管理置於科學的法律與政策之下,實現國家教育管理的有序化。教育法律與政策在組織和調控教育發展方麵的作用,表現在它規定了國家機關在組織和調控教育方麵的職權和職責,使教育事業做到有序發展。現代各國都充分認識到教育活動的複雜性及教育的重要意義,無一例外地通過國家強製力來推行普及和發展教育的法律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