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義務教育卷

二、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考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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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高中階段招生考試一直製約著課程改革的進程和素質教育的發展,使得學生的全麵發展受到嚴重阻礙。為了更好地促進學生的全麵發展,我國中考製度經曆了改革、創新、完善的過程,在考試評價和招生錄取等方麵取得了重大成就。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強調,深化考試招生製度改革,推行初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2016年9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改革區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將成為招生的重要依據,同時關於學業成績、品德教育、文學素養、藝術素養、健康素養以及社會實踐能力等方麵的因素通過相應的舉措作為錄取參考。無疑,這次招生製度改革的走向是素質教育理念,打破了分數至上的招生原則。

第一,這次改革重在改變目前高中招生將部分學科成績簡單相加作為錄取唯一依據的做法,推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既是學生初中畢業又是升學的基本依據,明確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多重功能。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合並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現“一考多用”,減輕學生多次備考負擔。

第二,改變考試科目構成。語文、數學、外語為基礎學科,統一作為錄取計分科目。體育也被納入錄取計分科目,科學確定考試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導學生加強體育鍛煉。同時,根據文理兼顧、負擔適度的原則,試點地區確定其他納入“錄取計分科目”,防止偏科。例如,有些地方在堅持以往科目考試的基礎上增設了1-2門可選的考試科目,但是考生不能同時選擇曆史、地理、思想品德,也不能隻選理科類科目,要文理兼顧。國家課程方案所設定的科目均列入學業水平考試的範圍,不僅“要學”“要考”,還要達到“合格”,但並不要求將所有科目納入招生錄取計分科目,以免增加學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