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出台,其中對學前教育給予了極大的重視。同年《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發布。這兩項政策的出台標誌著我國學前教育重新繁榮的開始。在此後的幾年裏,學前教育政策集中出台。這一時期學前教育政策的主要目標和內容是擴大學前教育資源,推動學前教育普及。
(一)強化政府責任、提高兒童工作的法製化
2010年9月6日,衛生部、教育部聯合發布新的《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新版《托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管理辦法》突出了托幼機構在開展衛生保健工作時應貫徹“保教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詳細說明了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婦幼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製機構、衛生監督機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分工和職責,各部門職責分明、分工明確、相互配合,形成有效的分工協作監管機製。這一新的政策文件更加適用於現實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為保障幼兒健康、促進幼兒發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2011年12月28日,《教育部關於規範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小學化”現象的通知》發布。該通知強調幼兒園(含學前班)要遵循幼兒的年齡特點和身心發展規律,科學製定保教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生活。要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和個別活動等多種形式,鍛煉幼兒強健的體魄,激發探究欲望與學習興趣,養成良好的品德與行為習慣,培養積極的交往與合作能力,促進幼兒身心全麵和諧發展。該通知中弱化了知識技能和認知智力等方麵的發展,強調身體、品德習慣、交往合作,並且提到了要激發幼兒的探索欲望和學習興趣。一方麵通知再次強調對於順應幼兒發展規律,促進身心全麵和諧發展的要求;另一方麵也體現了現實中幼兒教育過於強調知識技能的傳授,強調所謂的智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