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中央政府高度重視學前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之所以取得較大成績,關鍵在於有黨和政府的重視和領導。改革開放以來學前教育發展的各個時期,無論實行怎樣的管理模式,各級政府在學前教育發展目標的確定、體係的構建、領導體製和管理體製的建立、辦學行為的規範等方麵,都發揮著重要的領導和支持作用。改革開放伊始,黨和政府就對恢複和發展學前教育予以了高度重視,設立了專門的行政管理機構,加強對幼兒教育的領導,並且製定政策性文件,指明了幼兒教育發展方向,對幼兒教育的發展方針、目標、內容和製度做出詳盡規定,較為迅速地規範了幼兒園的工作秩序和教育教學質量;將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明確列入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中,製定學前教育發展的規劃和目標,逐步形成了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和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管理格局;舉辦幼兒教育機構,以財政投入履行辦學職責,並且製定和不斷完善有關法規和政策,推進學前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近年來,隨著相關研究對學前教育功能價值的揭示,學前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同時教育界和社會各界對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我國學前教育事業發展滯緩狀況高度關注,我國政府日益重視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並努力加強在發展學前教育事業中的作用,一些地方政府努力克服困難,將學前教育納入公共服務體係[6],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提高未來勞動者素質的重要戰略,通過多種途徑積極履行相應責任,以保障和促進學前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