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我國進入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在這一嶄新曆史時期,學前教育作為我國建構社會公共服務體係和滿足民生重大需求的重點領域,成為我國政府教育改革的重要著力點之一。2010年,我國明確提出“政府主導”“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農村學前教育進入發展的春天。
(一)明確提出政府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的主導地位與主要責任
2010年出台的《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並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努力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努力提高農村學前教育普及程度。為實現上述目標,《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幹意見》明確提出政府主導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的主要職責。第一,納入規劃。明確要求“各地要把發展學前教育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將幼兒園作為新農村公共服務設施統一規劃,優先建設,加快發展”。第二,加大投入。著重要求“各級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學前教育的投入”,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擴大農村學前教育資源中的職責。從2010年開始國家實施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項目,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必須要安排專門資金,重點建設農村幼兒園,在農村園舍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公用經費、資助困難群體等方麵加大投入。第三,多種形式擴大資源,逐步完善縣、鄉、村學前教育網絡。一是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二是充分利用中小學布局調整的富餘資源和其他富餘公共資源,優先改建幼兒園;三是獨立建園、設分園、聯合辦園,在人口分散地區舉辦流動幼兒園、季節班等,配備專職巡回指導教師,逐步完善縣、鄉(鎮)、村學前教育網絡。第四,發揮鄉(鎮)中心幼兒園對村幼兒園的示範指導作用。第五,優先傾斜。一是重點支持中西部農村地區、貧困地區發展學前教育,並設立推進農村學前教育重點項目,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二是著力保障留守兒童入園,接受學前教育。201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教育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再次明確提出要“理順學前教育管理體製和辦園體製,建立健全國務院領導、省市統籌、以縣為主的學前教育管理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