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家庭、社區協同共育應該明確三方平等的地位
目前家、園、社區共育存在的一個問題是家、園、社區共育以幼兒園為主,家庭和社區被動參與,三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這顯然與《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中“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的精神不符合。基於此,家、園、社區共育關係中三方的平等地位需要被明確和重視。在共育過程中,家庭教育是基礎,幼兒園教育是主導,社區教育是家庭教育與幼兒園教育的補充。雖然三方在共育過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但三方均是合作與共育的主體,這決定了三方必然是地位平等、權利相當的。幼兒園、家庭、社區三方平等地位的建立最重要的是三方均應該樹立責任主體意識。具體而言,一方麵,幼兒園應該尊重家庭、社區的主體地位,給予家庭、社區更大的參與權和更多的參與機會。例如,在家園共育過程中,幼兒園應該將家長視為育兒的合作夥伴,尊重家長參與的權利,讓家長在參與活動的同時也能夠充分參與到幼兒園的管理與決策中。在與社區共育的過程中,幼兒園應該與社區建立互惠共贏的夥伴關係,在利用社區資源的同時也需要配合社區的家庭教育指導活動,支持社區的文化教育活動。另一方麵,家庭和社區自身需要增強共育意識,明確自身的主體地位,承擔起主體所肩負的責任。無論是家長還是社區服務人員,均應該意識到自身在協同共育中的主體地位,以主動積極的態度參與三方共育。
(二)增強家長對幼兒園的信任,調動家長的積極性,提高家園共育質量
陳鶴琴曾說幼兒教育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不是家庭一方麵可以單獨勝任的,也不是幼兒園一方麵能單獨勝任的,必須要兩方麵共同合作,方能得到充分功效。家庭和幼兒園是幼兒生活的兩大主要場地,其中又以在家庭中的時間居多。實現家園共育,將家庭與幼兒園緊密聯係起來,需要幼兒教師與家長以幼兒發展為中心,進行經常性的雙向溝通。然而,近年來幼兒一些安全問題使幼兒園的社會形象受到消極影響,家園關係變得較為微妙、緊張,家長對幼兒園的信任度有所降低,不安全感增強,這嚴重破壞了幼兒園與家庭的緊密關係。在輿論環境不利的情形下,健全家長工作的各項製度、提高對家長工作的認識、積極與家長溝通顯得尤為重要,以增加家長對幼兒園的信任。另外,針對家長參與積極性不高、參與表麵化的現象,幼兒園需通過各種措施吸引家長參與幼兒園教育,增加家長參與程度與深度。具體而言,幼兒園可以通過專家講座、閱讀專業書籍等形式進行宣傳,讓家長了解家園共育的意義;公布幼兒園教育內容,讓家長更好地配合幼兒園教育;充分利用家長資源,讓家長走進幼兒園,參與幼兒園的教學與管理;以幼兒園為主要陣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家長培訓。幼兒園是家園共育的主要調動者,但不是家園共育的唯一參與主體,因此,幼兒園在吸引家長參與幼兒園教育的同時需努力促使家長由被動參與轉變為主動合作。家園雙方積極溝通、相互配合,拓展家園合作的廣度與深度,才能實現高質量的家園共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