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教育改革開放40年:民辦教育卷

四、防範路徑從管控為主到鼓勵規範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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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範法規政策發現,民辦學校風險防範路徑實現了由早期單純強調風險管控到鼓勵支持和規範管理並行的轉換。特別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出台後,除加強依法管控外,地方政府更加注重對民辦教育的鼓勵扶持,這些政策主要涵蓋稅收、土地優惠、信貸支持、保障教師權益、產權激勵等方麵,客觀上促進了民辦學校健康發展,增強了民辦學校風險防範能力(如表8-1)。

表8-1 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鼓勵扶持政策

續表

同時,我們亦應清醒地認識到民辦學校辦學風險防範機製還存在一定的問題和挑戰:諸如辦學風險防範機製製度化、體係化程度不高,法規政策不健全;民辦學校辦學風險意識整體滯後,風險防範能力不足;地方政府管控思維較重,在風險防範方麵存在觀念錯位、管理越位、服務缺位等問題。特別是在分類管理背景下,如何麵對國內外教育環境的深刻變化、民辦教育重新分類組合等所帶來的新舊辦學風險交織疊加、風險防範應對等問題,將繼續成為影響民辦教育健康有序發展的關鍵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