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會議上指出:“辦好我國高等教育,必須堅持黨的領導,牢牢掌握黨對高校工作的領導權,使高校成為堅持黨的領導的堅強陣地。”民辦高校是我國高等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也必須成為黨領導的堅強陣地。[11]2016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指出民辦學校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著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重任。
文件要求:要充分認識做好民辦學校黨建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按照全麵從嚴治黨要求,加強黨對民辦學校的領導,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確保學校按照黨的要求辦學立校、教書育人。要加大民辦學校黨組織組建力度,理順黨組織隸屬關係,健全黨組織參與決策和監督機製,充分發揮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要選好管好民辦學校黨組織書記,從嚴做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提高黨性覺悟和素質能力,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鞏固民辦學校思想文化和意識形態陣地。要將民辦學校黨的建設納入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的重要內容,強化指導督促和基礎保障,不斷提高民辦學校黨建工作整體水平。
當前,民辦高校的黨建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比如,對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的人片麵認為民辦高校生存的根本是抓教育質量、抓學科建設、抓市場開發,沒把黨建工作放到應有的重要位置;黨建工作基礎薄弱,部分民辦高校黨的組織體係不健全,尤其是缺少真正懂黨建、善於抓黨建的專業人才。改進民辦高校領導管理體製是民辦高校黨建工作的重點,向民辦高校選派黨委書記是加強黨對民辦高校領導的重要舉措,民辦高校要利用好黨委書記選派的重要契機,積極探索建立既能體現黨委政治核心地位又能發揮民辦高校辦學優勢的領導管理體製,形成在黨的領導下推動學校健康發展的有效機製。近兩年,貴州、黑龍江、江蘇等省紛紛製定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落實性文件,積極推進民辦高校黨建工作,各省民辦高校積極貫徹落實關於加強黨建領導工作的要求開展工作,陝西、福建、吉林、河北、江西等1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行或試行上級委派民辦高校黨組織負責人,並由該負責人兼任政府派駐學校的督導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