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重點校政策可以追溯到新中國成立之初。該政策從1953年提出後,雖經曆了多次波折,但“有重點地發展”一直是基礎教育發展的導向,並成為基礎教育發展中舉足輕重的一項政策。
1953年6月,根據毛主席“辦重點中學”的倡議,教育部在北京召開了第二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提出了《關於有重點地辦好一些中學與師範學校的意見》。
1959年,周恩來總理在第二屆全國人大會議上提出:“在各級全日製的正規學校中,應該把提高教學質量,作為一個經常的基本任務,而且應當首先集中較大力量辦好一批重點學校,以便為國家培養更高質量的專門人才,迅速促進我國科學文化水平的提高”。[3]抓住重點,帶動一般,是符合教育事業發展規律的。
1962年12月,教育部發出了《關於有重點地辦好一批全日製中小學的通知》。
粉碎“四人幫”之後,鄧小平談到“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問題時指出:“我們要實現現代化,關鍵是科學技術要能上去。發展科學技術,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講不能實現現代化,必須有知識,有人才”。“抓科技必須同時抓教育。從小學抓起,一直到中學、大學,”“辦教育要兩條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要辦重點小學、重點中學、重點大學。要經過嚴格的考試,把最優秀的人集中在重點中學和大學。”
1978年1月25日,經國務院批準,教育部頒發了《關於辦好一批重點中小學的試行方案》,指出:“切實辦好一批重點中小學,以提高中小學的質量,總結經驗,推動整個中小學教育革命的發展。”該政策的頒布直接推動了重點高中的快速發展。
同日,《人民日報》頭版刊登了一則題為《教育部決定在全國辦好一批重點中小學》的消息,文中提到,教育部頒發的《〈關於辦好一批重點中小學的試行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4]搞好教育革命,中小學是基礎。切實辦好一批重點中小學,以提高中小學的教育質量,並總結經驗,推動整個中小學教育革命的深入發展,是具有重要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