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的改革剛剛有了第一批畢業生之際,2017年11月,浙江省政府又及時頒布了《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若幹意見》,[15]對浙江省的改革進行某些修正。
一是為有利於高中學校按教學規律組織教育教學,從2017級高中學生起,學考與選考分離,實行分卷考試。考試安排在每年1月、6月舉行。學生首次學考不早於高一第二學期,科目不多於3門,須於高三第一學期結束前完成各科目學考,不合格者可申請再次考試。學生高三起參加選考科目考試,學考合格方能報考相應科目的選考。
二是針對學生選考科目實際,率先建立物理選考科目保障機製,保障數量按高校授予的理學、工學學位專業近5年在浙江省高考錄取考生的平均人數確定;其他科目出現類似情況的,參照建立相關保障機製。
那麽浙江省為什麽進行修改呢?根據浙江省教育行政部門的解釋,主要出於以下原因。首先,學考與選考沒有分離時,選考是在學考試卷基礎上再加30分加試題,達到滿分100分。實行分卷考試後,可以很好解決聯合考時因選考、學科原始分數由該學科學考卷和附加卷分數之7∶3比例組成而帶來的區分度欠高的問題。分開考後因學考隻考一次(當然不合格可以補考),使學生考試總次數不僅沒有因分考而增加,反而還有所減少。學考與選考試卷單獨命題,不再直接掛鉤。學考、選考卷麵滿分保持不變、考試時長不變、考試範圍不變。
其次,從2017級高中學生起,考試安排在每年1月和6月舉行。據悉,這是統籌考慮中學校長、教師和學生三者意見後作出的調整。調整使得高一期末首次學考科目不必太多,不超過3門,使高一開課的科目及課時總量能適當減少,從而有效減輕高一學生負擔,有利於初高中的銜接和過渡,有利於學生提高高中適應性水平,由淺入深、由易到難不斷提高和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