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國務院批轉了教育部《關於高等學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見》,正式恢複招收研究生,同年年底教育部召開會議,決定1977年、1978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合並進行,議定招生計劃數為8500人,而實際上1978年共招生1.07萬人。此後兩年,招生人數有所下降,1979年和1980年招生數分別是8110人和3661人,均未能完成招生計劃,尤其是1980年,隻完成招生計劃數的56.31%。[7]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以下簡稱《學位條例》)頒布,並於1981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此後,我國的研究生教育規模開始穩步增長。
研究生教育規模的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四個階段:1978—1985年是快速發展時期,招生數從1978年的1.07萬人上升到1985年的3.99萬人(碩士生和博士生),增長了272.89%,平均每年增長38.99%。研究生教育的快速發展,導致一些基礎資源如導師數量、教學設備、科研條件、生活條件、培養經費等滯後於研究生規模發展的需要,從而影響研究生培養的質量。針對這些問題,原國家教委及時提出“七五”期間研究生教育以“提高質量,穩步發展”為指導方針,從1986年起,研究生招生規模開始縮減,碩士生招生數從1985年的3.73萬人下降至1991年的2.54萬人,縮減了31.90%,其中最低年份隻招生2.50萬人(1989年),見表1-4。1986—1991年,博士生招生數雖然總體上呈上升趨勢,但其間也有所反複,招生數的增長與縮減往往交替發生。
表1-4 1982—2016年研究生數量變化情況(不含研究生班)
續表
1992年,我國開始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轉軌,高等教育體製改革也進入新的階段,為研究生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契機。1993年,國家教委、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在《關於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改革和發展的若幹意見》中提出,2000年在學研究生規模力爭比1992年翻一番,其中博士生教育要有更大的發展。因此,1992—1999年,研究生教育規模進入持續增長期,碩士生招生數從1992年的2.83萬人增長到1999年的7.18萬人;博士生招生數從1992年的0.50萬人增長到1999年的1.9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