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具有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創新四種功能。這四種功能在高校內部是相互聯係、相互影響的。高校管理工作的奮鬥目標是將四者有機地結合起來,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為達到此目標,高校采取了相應的教學評估和科研評估機製,以及時了解自身現狀,製定改進方案,提高辦學水平和辦學效益。相對而言,我國高校對社會服務方麵的評估還很缺乏,內部評估的內容主要局限於教學質量評估和科研評估,其中還涉及內部質量保障體係。
(一)高校內部教學質量評估
自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提出教育評估的問題以來,高等教育評估的理論和實踐研究在我國受到了日益廣泛的重視。據1990年的不完全統計,我國約有480多所高校不同程度地開展了以課程評估和教師教學質量評估為重點的內部教學評估試點實踐活動,約占當年高校總數的44.6%。而到目前為止,幾乎所有的高校均開展了不同程度的內部教學評估,有的高校已經建立內部以教學評估為核心的教學質量保障體係。高校內部教學評估活動的廣泛開展,評估活動本身所具有的導向、激勵等作用,推動了教育管理的改革,促進了高校的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的提高。
近20年來,高等教育理論和實踐工作者對高校內部教學評估的理論和實踐展開了廣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從已有的高等教育評價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可以看到,在對教師教學的評價中,學生評價比同事評價、教師自評更具可靠性,因此,在國外,學生評價結果除反饋給教師外,還被廣泛用於教師的聘任、提職和決定薪金。在國內,學生評價結果雖沒有直接用於教師的聘任、提職和決定薪金,但由於衡量教師的教學沒有其他指標,學生評價結果常被高校間接地用於教師的人事決策。研究者們對學生評價的效度問題和學生評價結果的效用等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對高校教師教學質量評價的效果分析發現,教師的教學質量經過學生評價結果的反饋有了明顯的提高。[3]對學生評價教師教學效果有顯著影響的背景特征包括課程的重要性、教師職稱、學生對課程的興趣、班級學生人數、課程的負擔和課程的深度,這六項特征能解釋25.8%的學生評價結果的變異。教師的職稱越高,學生對所學的課程越感興趣;課程對學生越重要,學生認為課程負擔、課程內容深度“合適”,班級人數為40人以下,教師的教學評價分最高。[4]宋映泉等人分析北京大學教師教學評價結果的研究表明:學生評價結果在不同性別的教師之間不存在差別;學生年級與評價結果不存在差異;教師職稱存在顯著差異,高級職稱教師的評價得分明顯高於其他職稱的教師;35歲以上的教師得分顯著高於35歲以下的教師的評價得分;課程所屬的學科領域在學生評價結果上存在顯著差異,選修課得分顯著高於必修課得分。[5]學生評價結果與教師的嚴格要求呈顯著正相關,說明教師對學生的嚴格要求程度越高,學生對其的評價分也越高。[6]這些研究表明,人們已經從對教師教學評價的指標研究轉向對評價本身的有效性和影響評價效果的因素的研究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