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拒絕管製,強調民主,允許不同身份的個人或團體平等地參與到高等教育評估中來,這對傳統公共行政提出了嚴峻的挑戰。有學者認為應該重新解釋公共行政的概念:“第一,行政管理生長於民眾的環境中,尤其是在民主和公民社會的環境中予以推行和實施的;第二,行政管理活動需要在那些受到政策和政府項目影響的各種關係人的參與和互動的過程之中展開,政府管理方案也同樣需要在這個過程中選擇和確定。”[1]這是對傳統公共行政的新發展。可以看出,重新解釋的公共行政和治理理念所強調的拒絕管製,強調民主參與是一致的。
民主一直是人類管理生活所追求的目標。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和公民社會的發展,民主既是公民社會的一種終極理想,也是現代社會的一種現實追求。“民主化是我們這個時代的政治特征,也是人類社會不可阻擋的曆史潮流。民主化的基本意義之一是政治權力日益從政治國家返還公民社會。”[2]這種民主化浪潮自然也會湧入到高等教育評估領域,體現到高等教育評估管理的發展中。高等教育評估不是某類組織、某個利益集團和個人的事情,而是其所涉及的利益相關者的共同責任。正因如此,高等教育評估不應由政府單獨把持。這樣做不但完成不了社會賦予高等教育評估的多元使命,而且還會加重政府的負擔,使其在真正需要發揮作用的事情上又顯得精力不足。政府需要下放手中高等教育評估管理的權力,通過民主參與的方式還權於公民社會,使高等教育評估由更多的個人和組織一起參與,讓更多的力量發揮作用,一起實現高等教育評估的效用。況且,隻有高等教育評估利益相關者得到民主參與的機會,才能真正保障高等教育評估公共利益的實現,而不是使高等教育評估成為某些利益集團和個人尋租的手段。無論是理想的追求,還是現實的需要都要求促進高等教育評估的民主化。隻有發揚高等教育評估的民主化,克服傳統公共行政的一言堂,才能保障高等教育評估的公共利益。具體而言,促進高等教育評估的民主化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麵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