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情緒首先要表達出來,也就是要宣泄不要壓抑。前麵講過,長期壓抑情緒的人會得病。
最簡單的宣泄就是說出來。跟誰說,信得過誰就跟誰說,跟誰說安全就跟誰說。通常我們對好事願意講出來與人分享,而對倒黴不開心的事,往往三緘其口,憋在心裏。心情不好了,有了煩惱或委屈,可向父母、配偶、兄弟姐妹、朋友閨蜜、老領導、老同事、老戰友或老同學傾訴,找人聊一聊、說一說。你說了不會帶來什麽不良後果,他不會嘲笑你,更不會告密檢舉揭發你,還會給你一種安慰,或者他隻要肯聽你說,這就行了,說出來心情就會舒服一些,這叫作傾訴。
我們要傾訴就需要有聽眾,要有傾聽者,但是有的時候還挺難的,人們都很忙。大家可能讀過魯迅的一篇小說《祝福》,很有名的。其中有一個人物,叫祥林嫂,一生坎坷,遭遇很多不幸,丈夫病死了,兒子也被狼叼走了,這對她打擊很大,她就產生了情緒問題,心理學上叫作PTSD,即創傷後應激障礙。這時候她是需要傾訴的,要對人說,很可惜那時候沒有心理谘詢,沒有心理輔導和心理治療,所以她就跟周圍的人說,見誰跟誰說。“哎呀,我隻知道冬天有狼,不知道夏天也有狼……”開始大家同情她,還有人聽,可是後來人們都聽煩了,她的故事已經不新鮮了,一見她就躲。沒人聽了,她的心理問題就加重了,所以最後是個悲劇。這就是說,我們要傾訴就需要有傾聽者。
我在美國聽到過一個有趣的小段子:說有一個人,半夜十二點多了,剛要睡覺,突然聽到電話響,他很惱火,這深更半夜的,誰這麽沒禮貌啊?他想一定有急事,否則不會半夜來電話。拿起電話一聽,對方是個女的,還很陌生,他就說對不起,您是哪位啊?那邊說你先別問,你聽我說,接下來就罵她的丈夫,“忒不是個東西了,夜不歸宿啊,又跑到哪個狐狸精那兒鬼混去啦!”反正把她丈夫罵得狗血噴頭。這邊接電話的人一頭霧水,他想這一定是個熟人,就從自己的親戚、朋友、同事中一個一個檢索,這個不是,那個也不是,一邊聽她講,一邊想這個人是誰,還禮貌地哼哈應著。因為他怕鬧了半天,一個熟人你說不認識,讓人家覺得你怎麽都把她給忘了,這樣好像不大好。所以他一直在耐著性子聽,聽得差不多了,這個女的呢,也講得有點累了,要喘口氣了。他說:“對不起,我實在沒想起來,您是哪位啊?”結果對方說:“你不認識我,你說我這話能跟熟人說嗎?這是家醜啊!謝謝你能耐心聽我講完,我實在憋得難受,心理煩,折騰,睡不著覺,就胡亂撥了個電話,不好意思,打攪了,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