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發展戰略評價的基本標準
評價標準的製定是進行任何一項評價活動的首要工作。一套係統、科學的評價標準,既可以保證評價工作的公正、可靠,也能夠使組織發現工作的成效與不足。由於學校與公共部門同等的非營利性質,我們在製定學校發展戰略的評價標準時,也可以參照公共部門戰略評價標準來衡量。
1.目標的一致性
目標的一致性是指在評價係統中,在戰略目標內部以及戰略目標與評價標準、評價目的三者之間取得一致。這是建立有效的評價指標體係的前提條件。具體來說,這種目標一致性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麵:第一,評價標準與戰略目標的一致性;第二,評價標準與評價目的的一致性;第三,評價目的與戰略目標的一致性。
2.經濟的可行性
一個好的戰略必須不過度耗費可利用的資源。對戰略的最終和主要的檢驗標準是其可行性,即是否可以依靠學校組織自身的人力、財力、物力資源去實施這一戰略。在評價戰略可行性時,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問題:第一,在實施該戰略的過程中,組織的物力、財力是否充分;第二,是否具備了有效競爭的技術和手段;第三,是否有相應的管理能力作為保證;第四,是否達到了所要求的水平;第五,是否取得了所需的相對競爭地位;第六,當環境突然發生變化時,是否有能力處理危機事件。
事實上,我們在考慮經濟可行性時,主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麵:一是主要衡量戰略實施的結果是否達到了組織的預期目的,在多大程度上實現了既定目標。二是考慮戰略實施的成本和收益的多少,也就是說衡量戰略實施的價值,是否值得花費這些成本去實施這項戰略。在衡量戰略的成本-收益的問題上,學校還要運用成本-效能這一評價標準,以確保評價的非貨幣化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