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組織戰略管理過程模式
戰略管理最初發源於哈佛商學院一些教師所進行的案例研究,並被迅速應用到工商企業界,使眾多處於困境或瀕臨破產的企業走出困境,並逐漸走向強盛。在多年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的過程中,企業戰略管理模式也從最初的“哈佛模式”演變為更加成熟的“格萊斯特模式”。其模型如圖(見圖2-1)。
圖2-1 格萊斯特模式[2]
從圖2-1可以看出,格萊斯特(Keith Glai)的戰略管理過程主要包括三個基本環節:戰略製定、戰略實施和戰略評估。就第一階段的戰略製定來說,製定組織的任務和目標是戰略製定的起點,這兩個方麵也關涉到組織的使命、組織長期所要實現的願景目標和短期所要實現的執行性目標等內容。而SWOT分析是第一階段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內部資源分析和環境分析兩個內容,前者主要涉及組織資源、組織結構和組織文化等資源,而環境分析則不僅包括對組織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的分析,也包括對組織當前的環境和未來的環境的分析。在綜合考慮公司社會責任和管理價值之後,即開始進行戰略選擇,其中包括備選戰略的識別、評估和選擇三個小的階段。當然,在備選方案的評估與選擇上,也必須要再次經過戰略製定的各個步驟的綜合考量,即對該戰略的任務、目標、內部環境分析和外部環境分析的綜合,並最終選擇適切的組織戰略規劃。
第二階段是實施戰略,在這個階段中,主要考慮組織要素和職能政策兩個方麵。在組織要素方麵,主要是對組織文化、結構、領導風格與報酬體係等幾個方麵同時進行。具體來說,就是在戰略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對公司文化的調整,保證公司文化與公司戰略之間的相互適應和協調;要注意對公司結構的調整,以更好實現戰略目標;要注意藝術性地運用領導技巧,使領導風格與戰略相適應;要注意對報酬體係的調整,謀求職工的積極合作,以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同時,職能政策也是戰略實施過程中所要考慮的另一個重要方麵。因為職能政策能夠把戰略製定與戰略實施連接起來,往往規定每個職能領域所要達到的目標和實施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