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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文化教育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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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德國狄爾泰、斯普朗格為代表的文化教育學將追求“總體的人的教育生成”作為自己理論的出發點和歸宿。他們將教育看成是回到內在心靈生活,張揚個體精神世界的最佳道路,他們將教育上升到人的哲學的高度,將教育的本質與人的本質聯係起來,將教育的前景與社會的前景聯係起來,認為教育的本質就是人,應該是總體的人的生成,知情意全生命的活生生的生成。他們還提出了體驗、理解、陶冶、喚醒等特有範疇來揭示或解釋教育教學現象及其規律。

狄爾泰認為,人們隻能依據內在的體驗來把握處於不斷生成流變之中的生命,完美理解生命意義的精神活動是通過心靈體驗而達到心靈相通,進而達到相互理解。對象對主體的意義不在於它是可認識的物,而在於在對象上麵凝聚了主體的客體化了的生活和精神。福利特納認為文化教育對文化的傳播、對人的陶冶、對新文化的創造,是通過學生對文化文本的理解而展開而實現的。學習即理解,即創造文本的意義,在文本的召喚結構中投入自己的人生體驗和獨特理解。理解是個體創造性的理解,任何個體不可能脫離開他自己的獨特生活經驗和人生經曆去理解。李特認為陶冶的本質在於它總是以一種超出人的本能的普遍法則去要求人,它不斷要求人揚棄舊我,走向新我,從而實現人的靈魂、情感、意誌、知性的全麵改造。他將學生看成是一個活生生的生命體,要求教育者充分調動學生的主體能動性,使教育不再僅僅是知識獲取的過程,而且成為知情意等所有心理因素都完全激活,都參與其中的總體生命活動。斯普朗格認為“教育的核心是人格的心靈喚醒”,教育的目的是從生命深處喚醒他沉睡的自我意識,將人的創造力、生命感、價值感喚醒。教育過程不僅要從外部解放成長者,而且要解放成長者內部的力量。喚醒人靈魂的教育才是成功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