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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認知心理學和建構主義學習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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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知心理學

認知心理學是20世紀60年代伴隨美國行為主義危機而產生的,其研究大都集中在個體認識活動的產生和發展上。它的代表人物皮亞傑認為,認識就是主體用他獨特的認知結構去作用客體,與客體之間達成一種平衡狀態。實現這一平衡狀態的心理要素包括圖式、同化、順應和平衡四個方麵。這四種要素持續不斷的作用推動主體的認知結構不斷的由一個階段發展到另一個階段,每個階段既有量的不同,又有質的不同。這一過程始終是在主體自我調節之下進行的,它體現了主體活動的“內在目的性”在一切水平和全部過程都發揮作用。他強調知識是從學習者內部構成的,思想就是內化了的行動,兒童的學習必須是一個主動的過程,教育必須著重於大力發展兒童的主動性。他把兒童看成是一個“獨立的變量”,反對傳統上把兒童看成是一個“依賴的變量”。他提出的發生認識論的兩個中心思想“相互作用論”和“建構論”認為,知識不是外界客體的簡單摹本,也不是主體內部預先形成的結構的展開,而是由主體與外部世界不斷相互作用而逐步建構的結果;認識是一種主動積極和不斷的建構活動,發展不是由內部成熟或外部教學支配的,而是一個積極的建構過程,兒童要通過自己的活動,一再建構形成他的智力的基本概念和思維形式,兒童是真正的學習者,真正的學習並不是由教師傳授給兒童,而是出自兒童本身,應讓兒童自發地和主動地進行學習。最好使兒童自己找到和發明他自己的答案,如果樣樣事情都教給兒童,就會妨礙人的發明或發現。

他批評傳統教學把知識硬塞給學生,強迫學生學習,指出教學要考慮兒童的特點去發現最適合的方法和環境幫助兒童自己去組織認知能力的發展,使他們在智力水準方麵達到連貫性和客觀性。他強**學應“把重點放到兒童的自發活動的發展方麵”,教學方法上他提倡采用活動法、自我發現法,這與兒童認知發展和認知建構的自主性是一致的。其基本原理是:理解就是去發現,在重新發現中去構成理解。在活動中,教師不再是一個純粹的講課者,而是以激發學生的首創性和探索性為己任。他還指出教師應當注意兒童的興趣和需要,它們是同化作用的動力。皮亞傑的探索讓我們重新審視兒童及兒童的活動在他們自身發展中的作用。認知心理學的另一代表人物布魯納認為,“學習過程就是類目及其編碼係統的形成過程。”所有知識不是雜亂無章地儲存在人腦中的,而是以基本結構為基礎按編碼係統形式被人所記憶和應用的。類目及其編碼係統的概括化程度標誌著個體的認知水平,在時間序列上有個逐漸發展的過程。學生對學科基本結構的掌握會有助於提高類目及其編碼係統的概括水平。他認為,“不論我們選教什麽學科,務必使學生理解學科的基本結構。”類目及其編碼係統的形成與發展,基本結構的掌握,都不是可以由教師直接傳授的,必須依靠學生自己積極的思維活動,即有待於學生自己去構建,去發現。他提倡發現法,而且認為這種方法“不限於尋求人類尚未知曉的知識,確切地說,它包括用自己的頭腦獲得知識的一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