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石中英“學校的性質、價值與目的”體會
2013年4月6日是休假的日子,“大興區名校長培養工程”的春季集中培訓在國家教育行政學院開始。本次培訓的主題為“教育管理的新視野”,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管理學院鮑傳友院長全程參與。
第一講是北京師範大學教育學部部長石中英教授的“學校的性質、價值與目的”。石老師首先發問“學校是什麽?”“學校有什麽用?”“學校培養什麽人?”問題看似原始,實際追問的是教育的本質。如果我們弄不明白最基本的問題,就會局限於一些具體的工作而犯了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的錯誤。
通過學習,我們要解決三個問題:(1)理解學校的基本性質;(2)把握現代學校的個體價值、社會價值和人類價值,能夠從價值維度對當前學校變革中的一些現象進行評論;(3)熟悉新中國學校目的演變的曆史,了解國外發達國家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學校目的或教育目的的最新表述,並能夠就當前應該培養青少年學生的哪些關鍵素質進行討論。
第一,學校是專門從事教育工作的社會組織和機構,是在一定社會製度下所建構的、以專門促進個體的社會化和社會的個性化為核心任務的社會組織和機構。(1)學校是社會生活的一種形式,具有豐富的社會屬性。校長要像校長,要愛護教師與學生;教師要像教師,為師要尊;學生要像學生,師生關係要考慮中西方的文化差異。(2)學校教育的內容和手段主要是人類社會已經創造和積累下來的財富,主要任務是文化曆史傳承。(3)學校教育的根本目的之一是提升學生服務社會的能力。學校不能成為文化孤島,要培養勇敢的、積極的社會公民,培養積極參與建設的社會公民。
第二,學校的個體價值體現在:(1)促進學生個體的發展。學校的一切活動都要遵循青少年學生的身心發展規律,學校是個體發展的加速器。(2)引導學生個體的發展。引導學生追求適合於自身的個性化發展。(3)規範學生個體的發展。鼓勵和幫助學生追求有價值的發展:個體的發展不能夠妨礙他人的發展;追求個人發展的手段或途徑應該是符合倫理的;個體今天的發展應該為明天的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防止一些急功近利的發展模式;個體某些方麵的發展與另外一些方麵的發展應該是和諧的,而不是相互衝突的。即學校應促進、引導、規範學生個體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