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校本課程開發

一、校本課程內容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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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學術界對課程內容的理解存在著不同的看法。代表性看法有:課程內容是指一門課中所傳授或所包含的知識,也指各門學科中特定的事實、觀點、法則和問題等[1];課程內容是指由符合課程目標要求的一係列比較係統的間接經驗與學生的某些直接經驗組成的用以構成學校課程的基本材料[2];課程內容是指各門學科中特定的事實、觀點、原理和問題,以及處理它們的方式[3];課程內容是指根據課程目標,有目的選擇的各種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的知識體係[4];課程內容是符合課程目標要求的一係列比較規範的由間接經驗和直接經驗組成的用以構成學校課程的文化知識體係,是課程的主體部分[5];課程內容是指各門學科中特定的事實、觀點、原理和問題,以及處理它們的方式,是一定知識、技能、技巧、思想、觀點、信念、言語、行為、習慣的總和。並指出,要理解課程內容的含義,就要把握三個方麵的要點,即課程內容是人類文明成果的精華,課程內容是學生學習的對象,課程內容是影響學生發展的材料[6]。盡管對課程內容的理解不一,但學者們都在一定程度上指出了課程內容的基本特征:其一,課程內容是為實現課程目標服務的基本材料;其二,課程內容是根據課程目標要求精心選擇的;其三,由於課程形態的多樣性,構成課程內容的基本材料也是多樣的,相對學生的經驗而言,有的是反映人類已有科學文化知識的間接經驗,有的是需要通過學生親身實踐才能獲得的直接經驗。

第二章我們已經討論過,一方麵,校本課程開發包括在規範實施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基礎上,開發出適合於本校學生需求的校本課程(或稱校定課程),以使學校課程體係的各類課程更加完備;另一方麵,校本課程開發可以基於本校實際,著重對國家課程(或地方課程)進行校本轉化,使得國家課程適合於本校學生的實際水平和發展需要,符合學校的辦學理念和培養目標,以此提升國家課程的適宜性和實效性。目前人們對國家課程、地方課程、校本課程的關係存在著不同的理解,有的認為是自上而下三個層級的課程,有的主張是同一課程體係中各占一定比重的三類課程,無論是理解為三級課程,還是理解為三類課程,在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如課程門類繁多,課時總量不變,到學校層麵師生難以承受,以及三類課程各自為政,缺乏整合,課業負擔過重等[7]。當前,校本課程開發需要突出強調三級課程的轉化與生成。立足自身課程開發曆史和現實資源與要求,主動轉化國家課程,相應地學校也要主動聯係自身學校課程發展曆史與教育現實需要,對地方的課程予以轉化,甚至同時對國家課程予以創造性的落實,最終整體生成本校課程,從此意義上講,校本課程生成於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校本轉化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