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綜合實踐活動

第一節 綜合實踐活動的主要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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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教育部頒發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指出:從小學三年級至高中設置綜合實踐活動為必修課程,平均每周三課時,其內容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信息技術教育”四大領域。新課程改革的實施,開發和實施綜合實踐活動成為21世紀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新視點。其開發與實施,既為學校、教師和學生的主體性、創造性的發揮開創了彈性的空間,但是也讓許多老師感到無所適從。一方麵,綜合實踐活動作為一門國家規定、地方督導、校本開發的三級課程,與學校的其他學科課程處於並列地位,共同發揮著育人的功效。如圖6-1所示。

圖6-1

另一方麵,綜合實踐活動不同於學科課程,它不以知識為中心,也不同於分科化的實踐課程。作為一門沒有教材的新課程,中小學老師該如何上好綜合實踐活動課?四大領域該如何把握和操作?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以學生的直接經驗、體驗為基礎,通過密切聯係學生的生活世界和社會生活實際,在以學生自主探究活動為特征的實際操作過程中達到對知識的綜合運用,從而實現學生自我知識的建構。所以,課程的實施一直麵臨著老師對課程內容的選擇,而課程內容又是實現課程目標的重要保障。因此要確保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目標的實現,按照一定的標準選擇、確定相應的課程內容至關重要。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在國內出現得較晚,但是它在國外和我國的台灣地區卻早已實施,並且顯示出了該課程對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的獨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