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中對綜合實踐活動的方法隻是提出了總的要求,建議對於不同年級的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的方法設計應有不同。教師在實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時,對課程實施的每一個活動、每一個階段,要根據年級的不同設計不同的研究方法。否則,課程實施過程中會出現目標無法落實、學生的能力發展得不到基本的保證的情況。為此,教師可探索係統化的綜合實踐活動的方法體係。
(一)根據學生的年級不同,建立校本化的綜合實踐活動方法體係
綜合實踐活動中方法體係的建構,主要表現為同一類型的活動內容或活動方式在能力目標的達成程度上,針對不同水平的學生實際,提出不同的“達成度”要求,體現目標要求對不同水平學生的“達成適用性”,而非高不可攀。如在三、五年級同時開展“我愛我們的學校”這一主題活動,可以針對不同的年級提出了不同的活動要求:三年級學生要完成的目標任務有了解學校的曆史,認識學校的花草樹木,體驗同學們的校園生活;運用訪談、實地考察的方法積累材料;通過製作植物名片、畫畫、觀察日記、小報等交流自己的收獲。五年級學生要完成的目標任務有認識學校教育教學設施,感受學校的文化環境、了解同學們的校園生活需求、暢想學校的未來;運用調查問卷、訪談、實地考察、網絡搜索、設計與製作的方法積累材料;通過調查報告、畫畫(或電腦繪畫)、PPT、設計規劃圖等交流自己的感受和想法。
一所學校的綜合實踐活動課程設計,需要通過對學生各種類型能力的發展水平的研究,來設計出學校不同年段甚至不同學期的一個綜合實踐活動方法體係。舉例如下。
三年級:能在教師的指導下,從學校、家庭生活中發現並提出簡單的問題,填寫簡易的活動計劃表;學習觀察、訪談、討論、記錄、收集資料等簡單的研究方法;重視經曆與體驗的過程;能用日記、畫畫、小報、照片、倡議書、口頭報告等方式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在教師或家長的指導下,學養一種常見植物,記錄植物的生長過程,知道所養植物的生長習性;學做摘菜、洗碗、洗襪子等簡單家務;會簡單的手工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