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不同角度看,教育調查研究有多種分類標準。根據研究課題的性質,教育調查研究可以分為:現狀調查、相關調查、原因調查、跟蹤調查。
1.現狀調查
現狀調查旨在了解研究對象的現實狀態。其目的是了解教育現象的真實情況,探尋某類現象的基本特征,發現其中存在的問題,為今後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提供依據等。如中學生消費心理的調查,某地區教師心理健康狀況的調查等。這類調查是最基本的調查,難度小、層次低,但實用價值高,主要回答“是什麽”的問題。
2.相關調查
相關調查旨在探討兩個變量相互聯係的性質和程度。相關調查首先要獲取兩個變量的數據資料,然後計算其相關係數,再根據相關係數的值,來判斷兩個變量之間存在的關係,以便探討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如小學生語文閱讀能力與寫作水平相關性的調查等。這類調查難度很大,主要回答“是否有關係”的問題。
3.原因調查
原因調查旨在探討某種問題或現象的形成原因。原因調查可將與研究內容有關的可能因素羅列,然後核實篩選,也可調查兩組不同對象,對調查資料分組整理、比較,找出不同的原因。但是僅憑調查的結果還不足以說明因果關係,要確證因果關係還需其他研究方法的配合、輔證。這類調查主要回答“為什麽”的問題。
4.跟蹤調查
跟蹤調查旨在探討某種現象或問題隨時間推移而發展變化的情況。大部分的調查研究都是屬於橫斷式調查研究,而較少采用縱貫式調查研究。如果研究的目的在於了解改變時,就有必要進行跟蹤式調查。例如了解學生的態度、信仰、行為是否隨時間而有所改變。
根據調查的目的,調查研究還可分為描述性調查、探索性調查、預測性調查、評價性調查。按取樣範圍的不同,調查可分為全麵調查、典型調查、抽樣調查。調查的具體方法可分為問卷法、訪談法、預測法、測驗法、個案法、投射法等。這裏不再詳述。總之,研究者需要根據研究的問題和目的,來選擇適合的調查類型。